檢查表明《北京市商業零售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有效落實
本報訊 (記者 趙謹)
《北京市商業零售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簡稱《規范》)在2月1日施行后,昨天北京市商務局就會同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商業聯合會等單位對北京市零售
商場、超市落實《規范》的情況進行了聯合檢查,未發現違規操作的情況。
在首先抽查的翠微大廈,記者看到,其宣傳廣告也寫明了“F1-F5大部分商品5-8折(個別品牌、商品除外)”,不僅標明了具體樓層,還特意寫出“大部分”和“個別除外”的字樣,措辭顯得很謹慎。翠微大廈總經理張麗君介紹,翠微大廈平時就特別注重對商品的單品管理,商品在打折前15天,價格就鎖定不再變動了。北京市商務局副局長程紅表示,這種做法今后要向其他商場進行推廣。
在新世界商場中的抽查情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應出商家對《規范》的細節條款還沒有吃透。新世界商場中,有的商品打折還采用5折起這樣的宣傳口號,程紅表示,這樣的宣傳不明確,應該具體標明打幾折,這樣才能讓消費者了解真實的打折信息。據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的同時,商務局還將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的作用。
與此同時,北京市連鎖經營協會還發起召開了行業自律活動。協會已根據《規范》制定了本行業的自律公約,要求各會員單位做好自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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