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煤炭企業須上規模 消滅地攤式經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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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7日 11:43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本報訊 (記者 丁國元) 1月25日,《煤炭經營監管辦法》正式實施,來自國家發改委的消息稱,國家將用雙重監管的辦法規范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煤炭經營企業必須上規模,小作坊式的地攤經營方式將被徹底淘汰。 《監管辦法》規定,“取得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審查的煤炭經營企業經營資格,除應當符合通常規定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注冊資金在五千萬元以上;獨立擁有產權
當前,煤炭供應緊張。該《監管辦法》突出說明,“禁止行政機關設立煤炭供應的中間環節和額外加收費用。禁止行政機關開辦煤炭經營企業或者從事、參與煤炭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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