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譚穎 發自北京
昨天(1月24日),安永發布了首次針對亞洲銀行執行新巴塞爾協議(BaselII)準備情況的調查結果,認為亞太地區只有少數銀行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大部分銀行仍處在準備的初級階段,對中國的銀行來說,信用風險管理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風險的量化和數據統計分析方面有很多困難。
安永與《亞洲風險》雜志聯合在2004年11月~12月進行的這次調查,共有245家區域性和全球性的金融機構參與,中國內地有8家銀行參與,其中包括了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
安永全球金融服務風險管理部合伙人施俊利說,在調查中他們發現,中國的銀行和亞太其他地區銀行面臨的問題一樣,并沒有特別讓他們吃驚的地方。調查顯示,在風險管理的具體操作中,最重要的問題是識別風險指標和操作風險的量化。
數據表明,大多數銀行仍然把精力放在完成巴塞爾協議的第一支柱(資本充足率達到8%)上,只有一些銀行開始意識到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重要性,真正開始著手實施這兩層目標的銀行就更少。
目前中國內地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是各方關注的熱點,資本充足率和不良率被認為是中行和建行能否成功上市的關鍵指標。安永則認為,能否成功上市,最重要的是看銀行做了哪些舉措,有哪些實際的措施改進風險管理。
安永全球金融服務合伙人楊振輝說,正是由于中國的銀行在積極進行股份制改造,實施新巴塞爾協議顯得非常重要。尤其應該重點關注新巴塞爾協議中第二層目標,具體來說就是應用測試的準備和對信用流程的改進。
雖然根據中國銀監會的聲明,中國并不按照新巴塞爾的時間表(2006年實現新巴塞爾協議各項指標)進行相關工作,但近期銀監會也鼓勵大銀行盡量去實施,并明確指出,近期內實施新巴塞爾協議的內部風險評級法至少對大型國有銀行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此前據媒體報道,一些機構認為新巴塞爾協議不適合中小銀行。安永認為這是因為中小銀行要完成對風險數據的搜集整理和數據庫的建設,建立風險評級模型會花費比大銀行更多的成本,因此對他們來說達到新巴塞爾協議有一定難度,但是實施新巴塞爾協議對他們肯定是有好處的,因為控制風險對于銀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新巴塞爾協議在亞太地區實施最好的是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的銀行。安永認為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的風險體系建設已經處在比較領先的地位,另一方面監管機構的態度也比較積極,例如新加坡監管部門就要求3家最大的銀行2007年必須達到基礎內部風險評級法的要求。
此外,調查還特別指出,采用主動的監管事項管理計劃,確保行動與監管政策相一致對一些跨國銀行非常重要,他們需要協調總部所在地監管機構與業務所在地監管機構的要求。目前國內的大型國有銀行中,中行、建行和工行都已經擁有自己的境外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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