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特洗清侵犯商業機密罪名 交大昂立未獲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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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31日 04:18 每日經濟新聞 | |||||||||
嚴登峰 NBD上海報道 除了在市場上“大打出手”之外,滬上兩家保健品巨頭——“高博特”和“交大昂立”之間最近幾年來也一直在法庭相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判令交大昂立在一起有關商業機密的訴訟中敗訴。
這起訴訟發生在2002年1月,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交大昂立,600530)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上海高博特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簡稱高博特公司)及其董事長張剛和副董事長范培萍侵犯商業技術機密。 據了解,張剛于1992年4月至1994年12月在交大昂立的前身——昂立生物食品廠擔任廠長、副總經理,分管生產和新品開發;范培萍于1993年5月底至1994年6月,擔任昂立廠顧問、總工程師等職。 交大昂立稱,高博特產品配方和“昂立一號口服液”相似,張、范兩人將其在昂立廠掌握的ONLY1菌株核心技術用于高博特公司,生產高博特鹽水瓶至今,對交大昂立構成侵權。交大昂立因此索賠4400萬元,并申請證據保全。 因為牽涉商業機密,法院沒有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昨天上午宣判了審理結果,對交大昂立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訴訟費、鑒定費均由交大昂立承擔。判決書稱,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曾經委托科技部知識產權事務中心對案件相關技術問題進行技術鑒定,認為高博特公司生產的“鹽水瓶生態口服液”所使用的技術除公知技術外,與交大昂立的非公知技術信息既不相同、也不相似。 “昂立1號”和“高博特鹽水瓶”一直分食上海保健品市場,雙方訴訟也一直不斷。 據不完全統計,從2000年至今,高博特和交大昂立至少歷經5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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