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評查 北京市中國氣象科研院不環保被通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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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8日 09:17 華夏時報 | |||||||||
本報記者李嘉報道昨天,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京通報了68家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考核不合格,北京有2家單位被通報批評,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榜上有名”。 環保總局近期對全國926家環評單位考核結果顯示,不合格單位占到7.3%。其中16家被通報批評,北京市的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和中國航空工業規劃設計研究院列入其中。潘岳表示,國家環保總局將對管理混亂、弄虛作假的行為堅決查處。
潘岳表示,對違規承接環評業務的評價單位,酌情給予中止環評資格證書3至12個月、直至吊銷證書的處理。 國家環保總局要求,環評單位不得承接八類項目:1.國務院規定關停的15類嚴重污染環境的“十五小”項目;2.列入《第一批嚴重污染環境(大氣)的淘汰工藝與設備名錄》的項目;3.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項目;4.列入《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的項目;5.不符合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政策的項目;6.不符合國務院關于鋼鐵、電解鋁、水泥、電石、鐵合金、焦炭和火電等行業建設規定的項目;7.簡易垃圾焚燒項目;8.化整為零或拆分報批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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