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審批權將再收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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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4:37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張燕燕 實習記者 王曉蕊 發自北京 在昨天(23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表示,明年國土資源部將采取措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他透露,國土資源部將依法清理和重新明確礦業權設立和授予的權限,按照礦產資
記者了解到,國土資源部明年將對各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部分授權予以回收。不過,這些授權不包括除34個礦種(石油、天然氣和放射性礦產除外)中等勘查規模以下的探礦權、中型儲量規模以下的采礦權,以及有關涉外礦業權審批的授權。 李元強調,國土資源部對各省的授權,以及省級法定審批權限,不得再向下授權。他要求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要抓緊出臺文件,嚴格界定各類礦業權審批和出讓的政策界限、管理權限,規范操作程序,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 同時,國土資源部還將強化對礦業權市場的管理監管,培育和規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和充滿活力的礦業權市場體系。此外,他們將進一步加強礦產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推進礦產資源的全球戰略,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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