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金維他馳名商標被撤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2:35 新京報 | |||||||||
一審法院同時判決,撤銷江西一公司“21金維他及圖形”商標 本報訊 (記者 李欣悅) 昨日,“21金維他”之爭在一中院有了一審結果,法院撤銷江西巨元公司申請的“21金維他及圖形”商標。但同時判決,歸屬杭州民生集團的“21金維他”不能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1987年8月,民生集團的前身杭州民生藥廠注冊了“21金維他”。2000年12月,巨元公司的前身南昌匯日保健制劑有限公司注冊了“21金維他及圖形”商標。 2002年8月,民生集團以巨元公司注冊的“21金維他及圖形”與其在先注冊的“21金維他”構成了近似商標,向商評委提出撤銷申請,同時請求認定自己的“21金維他”為馳名商標。 今年4月,商評委做出裁定,對巨元公司的“21金維他及圖形”商標予以撤銷。同時認定民生公司“21金維他”商標為馳名商標。巨元公司不服該裁定,起訴商評委。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巨元公司的“21金維他及圖形”與民生公司的“21金維他”可以認定為類似商品,據此作出撤銷“21金維他及圖形”商標的一審判決。 此外,一中院認為,商評委認定“21金維他”商標雖在1997年及2001年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但不足以證明該商標在全國范圍內已成為馳名商標。據此,一中院也撤銷了商評委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