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荒責任應當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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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3日 11:20 中國經濟時報 | |||||||||
岳建國 據資深電力規劃專家、國家開發銀行顧問吳敬儒介紹,我國1998年電力供需才首次出現平衡,電力部上面的決策層即制定了“三年不上火電”的錯誤戰略;所謂“廠網分開”的電力體制改革,是在電力已經出現供不應求的背景下強制催生的,其代價是放松了電力發展的建設,尤其是依然實行電力建設的行政壟斷,限制投資商加入,其結果是本末倒置,加
這幾年的大“電荒”為何會發生?其答案終于開始向真相靠近,要說這值得高興,可我卻仍然納悶:這個真相為何這么長時間沒人揭開?導致電荒真相姍姍來遲的原因到底有哪些? 在筆者看來,這首先是有關部門沒有說實話,誤導了公眾。如今年3月,國家某宏觀經濟管理部門負責人對“電荒”的解釋是:“經濟過快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真是難以讓人置信,中國經濟增長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這連“地球人都知道”了,靠經濟發展吃飯的電力主管部門難道不能提前預測到?為啥不提前為經濟發展儲備電力呢?于是,筆者便聽到幾個屬于知識分子的熟人發出這樣的感嘆:“停電是好事,說明經濟發展了,如果哪個省電力充足,一定是那里經濟不發達!” 其次是沒有人去追究制造“電荒”者的責任。一個發生在煤礦的生產事故,我們都力爭盡快、全面地查清其發生原因,以便懲處責任人,杜絕類似事故發生,可5年來的“電荒”給國民經濟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已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是全國最大的生產事故,卻沒有人去認真調查發生的原因,致使幾年前多次上書有關部門建議加快發展電力步伐的著名經濟學家劉紀鵬痛心疾首和憤懣,他說:“這么大的損失,卻沒有一個人承擔責任!難道這一切都是天意?” 再次是公眾非常缺乏監督電力部門及電力經營的權力和知識。面對“電荒”,媒體上雖有對電力部門現行體制的質疑,也有電力部門“戰略決策權和投資權不在我們手里”的抱怨,這很難讓公眾搞清楚國有企業壟斷電網、國家壟斷投資權和發展權的害處究竟有多大,甚至有很多普通民眾仍然認為電力是國家的“經濟命脈”,他們對民間資本進入電網抱有戒心,不相信私人企業能管好電網。在這種氛圍中,我們能很快得到真相嗎? 可以確定地說,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仍然用計劃經濟即行政壟斷的一套來生產和管理電力,是這幾年發生“電荒”的主要原因。電力部門目前沒有倒閉甚至有贏利,不是這種體制好,更不是他們經營得好。打個比方,如果電不是一件生活必需品,而是一件類似于汽車的非居民必需品;如果賣電時沒有一個非常容易控制的電網,而是一個類似于服裝、家電等容易被市場化的批發行業,電力部門根本無法生存這么多年,也許早就破產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必需盡快打破行政對電力的壟斷,盡快讓民間資本等其他投資人在電網建設和使用上進行平等競爭,否則,電力將永遠是少數拍腦袋決策者的賭局,電力供應將永遠在這樣兩個極端上循環:要么全國大范圍缺電,要么一下子電力大量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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