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輝瑞公司告商評委被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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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07:06 北京青年報 | |||||||||
李罡 郭京霞 本報訊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美國輝瑞公司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維持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駁回“ENVACAR”商標復審決定。美國輝瑞產品有限公司一審敗訴。
美國輝瑞產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3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ENVACAR”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商品為醫藥制劑等。2002年10月10日,商標局作出商標駁回通知認為,該商標譯音為“硫酸胍生”,是一種抗高血壓藥的通用名稱,通用名稱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美國輝瑞產品有限公司不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復審,請求核準申請商標注冊。商評委經審查認為,在《現代英漢藥物詞匯》中,“ENVACAR”解釋為“硫酸胍生[抗高血壓藥]”,可見申請商標“ENVACAR”為抗高血壓藥的通用名稱,依法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商評委作出《關于“ENVACAR”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美國輝瑞產品有限公司不服,于2004年9月30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據悉,除了這起商標行政案件外,輝瑞公司還就“偉哥”藥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該案尚未作出一審判決。據了解,2001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輝瑞對“偉哥”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的用途擁有專利權,保護期到2014年。后來,包括天津市聯想藥業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都地奧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國內12家制藥企業對此提出異議。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審查,于今年7月5日宣布輝瑞公司的專利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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