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鄒桂) 樂圣、新世紀錢柜侵權制作、播放毛寧的3首歌,昨天被市二中院一審判決賠償新時代經濟損失1.6萬元及5000元合理支出。
法院認為,《藍藍的夜藍藍的夢》、《晚秋》和《心雨》3首MTV著作權為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享有。北京樂圣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及北京新世紀錢柜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在歌廳內播放,侵犯了新時代的權益。
樂圣總經理胡鐵生表示,按判決,一首MTV就要支付5000多元,樂圣大概有1萬多首MTV,就要支付5000多萬元,“那全國KTV行業就要消失了”。樂圣和新時代都呼吁能夠成立一個MTV集體管理組織,這樣交費才能更合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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