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設投標人審查前移至資格預審階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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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4日 12:42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侯利紅發自北京 “以前投標人審查工作一般都在投標階段進行,今后對投標人的綜合測評將前移到資格預審階段,這是為了嚴格公路建設單位市場準入”,昨天(13日),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建設處的王松波告訴記者。
昨天,交通部下發了《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省市交通廳要進一步加強公路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 《通知》指出,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數量要適當增加,以防止潛在投標人圍標或串通投標。根據目前施工招標的情況,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數量宜控制在8~12家。 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建設處的王松波介紹說,1997年國家國務院曾發布過《資格預審辦法》,當時規定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數量應在4~8家。“不過,那時候的投標單位往往都是國有企業,現在我國公路建設幾乎全部放開了,民營資本大量進入,難免泥沙俱下、魚目混珠。” 他指出,目前公路建設行業利潤較高,許多私營企業紛紛進入,如果通過預審的單位只有4、5家,他們為追逐利益,很有可能出現圍標、串通投標的情況,即某一私企把其他投標單位全部收買,無論誰中標都是“自己人”取得勝利。 “所以,我們目前正在修訂《資格預審辦法》,估計明年修訂后的《辦法》就可出臺了”,他說,目前我們還要調研,來確定最終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數量控制在多少家比較合適。 作為招投標管理的技術支持,我國公路建設施工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已逐漸成形。“目前,在交通部網站上都能查詢到大型施工企業和重點項目的基本情況、業績、財務、人員構成等,但我們現在正在做的一個施工企業信息系統將來可以覆蓋全國所有的公路建設施工企業”,王松波說。 他表示,今后甚至施工單位的剩余生產能力都能在網上查詢出來。 另外,今后還將加快建立公路建設從業單位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制訂科學的信用評價方法,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此外,《通知》還對如何減少評標中人為因素的影響以及嚴查招投標活動中的腐敗行為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