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點評保險霸王條款 保監會將給出解決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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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5日 17:11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昨天,中消協聯合浙江省消協公布了保險領域不平等格式條款點評意見。本次點評的重點是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人壽保險和車險項目。 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陳劍介紹,在保險業蓬勃發展的同時,有一些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相對滯后,制訂的格式條款蠻不講理,引起了消費者的強烈不滿。自中消協今年向社會公開征集不平等格式條款以來,收到涉及保險方面的線索有64條。中消協邀請專家
浙江消協也對當地10家保險公司車輛損失保險合同進行了調查,提煉出6條點評意見。這是自今年8月點評金融領域不平等格式條款后,消協系統推出的第二個點評項目。 車輛損失保險“霸王條款” 單方規定先向第三方索賠 典型表述: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賠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或仲裁。 點評:保險事故發生后,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予以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是保險人的法定義務。保險事故的發生屬于第三者責任的,被保險人也可要求第三者進行賠償。選擇向誰要求賠償是被保險人的權利。上述條款限制了被保險人直接從保險人獲得保險賠償的權利;同時,強制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加重了被保險人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單方強行設置絕對免賠率 典型表述:保險車輛因第三方造成損壞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險人予以賠償,但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范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50%。 點評:保險人能否實際從第三方責任人那里獲得賠償,是其自身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如因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從第三方責任人那里獲得賠償,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實行絕對免賠率實質是將自身的經營風險轉嫁給被保險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該條款屬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自身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應屬無效。 車輛殘余作價歸被保險人 典型表述:保險車輛因保險事故受損,應當盡量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殘余部分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點評:如果是足額保險,保險公司賠付后,受損車輛歸保險公司。如何處理受損車輛是保險公司的事情。在不足額保險中,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各擁有對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如何處理受損車輛應由雙方協商決定。該條款實質是強制規定將殘車賣給被保險人。 單方規定爭議管轄法院 典型表述: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本保險合同內容或理賠與保險人有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在合同約定的下列方式中選擇一種解決:(一)提交被告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二)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點評:“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該條款限制了被保險人的選擇權。 降低施救費用限額標準 典型表述:經保險人同意的,由被保險人支付第三者的搶救費、施救費、仲裁及訴訟費、律師費賠償的總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點評: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所花的費用,保險人有義務支付,被保險人無需事先征求其同意。保險人可對此費用在法定的最高限額內進行核定,但無權自定標準。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 自設拒賠和合同解除條款 典型表述: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防止并減少損失,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各種必要單證。投保人、被保險人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保險人有權部分賠償或全部不予賠償或解除保險合同且不退還未到期保險費。 點評:“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只要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兩年內提供有關資料,保險人必須給予賠付。上述條款屬保險人自設條件,免除其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屬無效。 人壽保險“霸王條款” 強迫投保人接受費率調整 典型表述: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之權利。保險費率的調整針對所有被保險人或同一投保年齡的所有被保險人。本公司進行保險費率調整后,投保人須按調整后的保險費率交納保險費。 點評:費率調整必須征得投保人同意,保險公司不能獨享費率調整權。對于費率調整前已簽訂的保險合同,無論新的保險費率是否會增加原投保人的支出,保險公司要進行變更,都應與原投保人協商一致,無權強迫原投保人接受變更后的保險費率。該條款變相強制投保人投保,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是明顯的不平等格式條款。 理賠扣除社保款不減保費 典型表述:保險給付削減。若因意外傷害或疾病所致住院費、住院手術費和醫院雜項費可依法律及政府之規定而有所補償,或從其他福利計劃或醫療保險計劃(包括社會醫療保險中從個人醫療賬戶中扣減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補償,保險人僅負責補償剩余部分,并以保險金額為限。 點評:商業醫療保險分為定額給付型和費用報銷型兩種。條款中涉及的住院費、住院手術費和醫院雜項費都是費用報銷型醫療保險。對此,如果適用補償原則只給以部分報銷,必須在訂立合同時明確告知消費者,由其自愿選擇是否投保。如未進行明確說明,根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合同中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的條款不產生效力。對有社會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保險公司如只給予部分報銷,還應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則,對其保費作出相應調整。 住院天數須經保險人同意 典型表述:住院醫療津貼給付限制:被保險人每次住院天數須超過十五天者,須事先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保險人同意后,保險人方對超過十五天的住院天數部分給付住院醫療津貼,否則,保險人對每次住院的住院醫療津貼給付以十五天為限。 點評:被保險人因病住院,住院天數應由醫生診斷后決定,保險公司只能對此進行“核實”,核實后屬于保險責任的必須依法賠付。該條款使保險公司獲得了對承擔保險責任住院期限的單方決定權。除非確有證據證明住院天數超出被保險人醫治疾病的實際需要,否則,保險人不能以單方制訂的格式條款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 保戶理賠須知事后出示 典型案例:山西省芮城縣馮某于2002年6月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某保險公司的全家福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才出示《保戶理賠須知》,最終只給報銷60%的醫療費。 點評:保戶理賠須知、保險公司理賠規定等是保險合同的構成部分,這些文件和規定大多涉及保險人的責任免除,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的經濟利益直接相關,是出險后理賠的重要依據,在簽訂保險合同前,保險人必須提供并作明確說明。 如保險公司事前未提供此類文件,或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則有關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條款對消費者不產生約束力。 各方聲音 -中消協將督促問題的解決 陳劍說,對“霸王條款”進行點評,是為了喚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促進問題的解決。 這次特地請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3位負責人參加新聞發布會,是為了讓他們了解到消費者的聲音。接下來,我們還會把點評意見發給各保險公司,并和保監會及時溝通,督促“霸王條款”的解決。 -保監會會給出解決意見 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產品處處長蔡宇說,保監會將采取積極措施促進相關問題的解決。首先要加強溝通,對于一些條款,我們會加強對消費者的解釋工作;其次,對于一些確實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我們會認真進行研究,給出合理的解決意見。 -保險公司點評是一個提醒 北京一商業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中消協對保險公司有關條款的點評對保險公司是一個提醒,保險公司需認真審視自己的保險產品。 同時,他對中消協提出質疑的部分問題作出了解釋。對于絕對免賠率問題,他說,保險公司設立免賠率是與費率相掛鉤的,并不是任意設置。如車主選擇免賠,相應地可得到一定的費率優惠。如不選擇免賠,可購買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李英輝) 消費提醒 三招應對退保難 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陳劍介紹,不少消費者反映投保容易、退保難,特別是一些未交足兩年保險費的投保人,由于事先不知道或未注意退保手續費的標準,真要退保時,才發現代價很大。 對此,陳劍提醒消費者投保時應注意3個問題,以免退保時出現麻煩。 1.保險公司在簽發保單前,應向投保人提供現金價值表(包括前二年的年度末保單價值),以明確退保的費用。人壽保險投保不足兩年的退保費用一般都較高,對此,保險人有義務進行明確說明,消費者要有心理準備,對退保手續費過高的產品要謹慎購買。 2.消費者對保險合同中不懂的內容,應要求保險公司作進一步解釋,并將解釋內容落實為文字,作為合同的構成部分,成為履行合同和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3.收到保單后,一般消費者還有10天的猶豫期。在該期限內,消費者應再次審查保險合同及有關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詢問,如不滿意要求退保,大多數保險公司會全額退還保險費,也有的會收取最多10元的工本費。 本版采寫(除署名外)本報記者 劉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