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解決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又有新舉措。據悉,新出臺的《深圳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民營擔保機構為民營及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風險補償,占到專項資金總額的87.5%。
據了解,專項資金總規模5億元。為了使專項資金發揮更大作用,避免撒胡椒面,專項資金將集中力量解決民營及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融資難問題。其使用重點向民營擔保機構的
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傾斜,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民營擔保機構為民營及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風險補償,占專項資金總額的87.5%;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支出,占資金總額的10%,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的管理支出占2.5%。(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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