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路在何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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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3日 08:05 中國經濟時報 | ||||||||
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的食品生產、銷售、出品更為艱難,因為發展中國家更容易并且現實中也更多的受到發達國家關于食品出口的市場壁壘的限制。在“全球食品安全(北京)論壇”上,來自世界各國的人士也談到了這一點,而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一員,我國在《中國食品安全戰略研究》中也闡述了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面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并提出了相應對策。
六大市場壁壘妨礙發展中國家食品出口 研究報告認為,目前妨礙發展中國家食品出口的市場壁壘主要有六種:產品注冊、出口文件問題及海關規范、SPS協議、技術壁壘;運輸及搬運規范、投資與融資問題;國際貿易規范。 其中最常遭遇的是發達國家為保護國內市場而制定的各種技術壁壘。它包括:不斷增加的檢測項目;不斷提高的、高于實際安全需要的標準水平;高度嚴格而復雜的檢測程序和高度敏感的檢測工具;嚴格復雜的合格評定程序和質量認證制度;可追溯到產地農場甚至生產地塊的標簽要求;高度精確的農場操作程序;對出口企業采取注冊備案制度及其他登記管理制度。 研究人士認為,WTO體制中發展中國家面對的困難很多。WTO及其框架下的關于國際農產品貿易的SPS協議本來旨在貫徹國際食品安全標準,將動植物檢疫對貿易的不利影響要降到最低程度,為國際農產品貿易提供一個統一的平臺,鞏固多邊貿易規則并保護消費者。但在實際運行中,發展中國家面臨艱巨的挑戰。 其一,Codex委員會、OIE委員會、IPPC委員會在制定國際食品安全標準時,不一定會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因為發展中國家沒有充足的資金和技術人員,參與能力較弱。發展中國家可以加強公共部門的能力建設并與有共同利益的國家結盟。 其二,食品安全管理越來越多地使用過程標準,給衡量國家之間貿易對等性帶來困難。SPS的原則是要求風險結果的對等性,但事實上,在進口貿易中,由于對不同國家要求不同的過程標準,所以需要具體衡量是否來自不同國家的產品承擔了不同風險。這就需要發展中國家參與Codex委員會的關于風險評估及對等性裁定的討論,以保證不受制于過高的食品安全標準。 其三,對具體商品而言,進口國往往要求的是對等性的體系而不愿接受對等性的結果。發展中國家要參與國際貿易談判,必須建設其政策分析能力和危險評估能力、控制動植物危害和進口物品危害能力。若同一區域內的國家有共同利益,則可以進行區域合作。因為對某些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不具備相應的公共管理能力,要建立一套保障最低安全標準的法制系統,其成本都難以負擔。 其四,SPS協議條款執行中的問題。進口國應用SPS協議條款時擁有太大的隨意性權利,反而阻礙貿易。比如,有時被用作禁止進口理由的食品危害不存在或根本就不重要。SPS條款在解釋和應用時有大量問題。例如,SPS的“適當科學”是很含糊的原則,這種原則大大降低了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有效性。由于資源條件限制,發展中國家實際上沒法作為平等成員參與SPS規則執行。為方便發展中國家有效參與SPS協議,SPS鼓勵發達國家對其提供幫助并在貿易中提供特別待遇。但事實上這種幫助微乎其微。國際貿易審議委員會、世界銀行、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等已經開展了一些項目,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幫助,加強其食品安全體系建設的能力。 國內食品安全管理缺失成嚴重內傷 如果說發達國家制定的許多技術性壁壘是導致發展中國家食品出品難的外傷的話,那么自身食品安全管理缺失則是嚴重的內傷,而這些內傷卻只有自己解決方可在食品安全問題上站穩腳跟。 從目前來看,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監管常見問題有:缺乏統一而全面的食品法律法規體系。現有的食品相關法規不夠嚴密、分散、重復甚至出現沖突,同時又有很多安全法規的空白地帶;缺乏統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權威部門。各相關部門管理食品鏈的一個環節或幾個環節,部門職能和管轄范圍存在重合或空白地帶。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培訓;食品標準體系和食品安全檢測檢驗體系落后。很多產品沒有相應的安全標準,檢驗設備落后殘缺,技術人員缺乏,資金困難;食品監督體系混亂,司法程序效率低下,尋租行為嚴重;缺乏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教育與食品安全信息溝通;消費者保護運動處于起步階段,對現有的正式部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影響力較小。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的有關專家教授建議,要治理好內傷,發展中國家必須建立有效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必須使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有可靠的權威性,有能力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管理,并將資源運用于最重要的危害源;運用危害評估比較方法對危害管理項目排序;根據國家政府能力和實際需求制定適當的安全標準;加強對基本衛生條件的投資,改善食品經營條件;與食品行業及消費者合作并提供食品安全教育和信息;對企業和食品經營者進行基本檢疫培訓;運用HACCP原則預防食品危險,讓食品行業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吸納利害攸關者參與公開的決策制定過程;評估公共健康效果等等。 總體而言,發展中國家政府需要更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國際標準組織及其標準制定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