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德國等簽航運空運雙重課稅寬免協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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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0日 15:0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九日電 港府今天公布,已先后同德國、挪威、新加坡和斯里蘭卡政府簽訂有關航運、空運入息雙重課稅寬免的協定,并制定了相應的命令以實施這些協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協定中列明香港特區政府與簽訂協定的國家,會互相為對方地區內的船舶營運者、空運經營者,就其自經營航運、空運業務所得的入息、利潤和資產提供稅項寬免。這對雙方的航運和空運業都有裨益。
他進一步解釋,香港與其航運、空運夥伴簽訂協定,是為了避免對經營國際航運、空運業務所得的收益雙重征稅。 港府與上述四個國家先后于二○○三年或二○○四年簽訂了有關雙重課稅寬免的協定。今天公布的相關命令將于星期三提交立法會審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