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17日訊(李讓恒 張繭)今天,省教育廳出臺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十條禁令,徹底封殺應試教育,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開道。
這十條禁令的主要內容有:嚴禁義務教育階段組織升學考試,嚴禁擅自組織單獨的高中招生考試,嚴禁使用非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嚴禁隨意增減課程及課時,嚴禁隨意提前結束新課,嚴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組織學生在節假日成建制
補課;嚴禁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組織競賽;嚴禁市(州)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除高中畢業會考之外的統一考試,嚴禁公布學生考試排名并以此獎罰師生;嚴禁在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之外編寫、統一組織學生購買習題集、練習冊、復習資料等,嚴禁以營利為目的,推銷或變相推銷相關資料、書籍和商品等;嚴禁在職教師對本校及現任教學段的學生實行有償家教、家養或有償補課;嚴禁全日制中小學舉辦復讀班,招收復讀生,嚴禁全日制中小學教師到文化補習學校兼課;嚴禁層層下達升學指標,并以指標完成情況評價和獎罰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嚴禁向中小學生亂收費,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和高中擇校生的“三限”政策。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有中小學對照上述規定,在近期組織自查自糾,規范辦學行為,對整改不力或繼續堅持錯誤不改的,要依規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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