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壟斷利劍高懸 民營快遞公司面臨生死劫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4日 09:51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王建紅 面前是高懸的“利劍”,“利劍”的背后是市場的迫切呼喚。從民營快遞公司誕生那一天起,其不明朗的身份和搶食郵政專營的行為注定它要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帶”。可以說,它是在郵政的打壓下匍匐前進,又在市場的哺育下潛滋暗長。
即將出臺的新郵政法成為他們期盼改變自身身份和命運的惟一希望。而因為郵政參與起草的特殊身份使得新法的出臺變得一波三折。據最新消息,修改案第七稿即將出爐,是“禍”是“福”,民營快遞焦急而又耐心地等待著。 郵政“利劍”高懸 李凡是南京一家速遞公司的經理。這些天來一直為糾纏不放的電話所困擾。其實打電話的都是拿著鈔票找他做業務的老客戶,只是對方要求除了以往大宗貨物外,還有大量的商業信函。 也正是這種商業信函如一塊燙手的山芋讓李凡的思想左右搖擺。《江蘇省特快專遞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中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經營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類特快專遞。顯而易見,如果李凡承接了商業信函便是違規,反之拒絕老客戶的話極可能連以往的老業務一起“泡湯”。 三個月前發生在國內最大的速遞公司“申通”身上的一場官司李凡記憶猶新。事情發生在今年3月份,江蘇鹽城市交警和郵政“聯合檢查”,以超范圍經營為由兩次扣押申通37件快遞件,要求申通繳納罰款1.4萬元。申通隨后委托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將鹽城郵政局告上法庭。 申通之所以公開叫板“郵老大”與它自身規模和業界的地位不無關系。據了解,這家民營快遞公司經過10余年的發展已位居國內同行業的老大,目前在全國已經擁有360多個網點,成為全國網點最健全的民營快遞公司。 而據申通負責人介紹,2002年以后,郵政的查處從來也沒有停止過,他們每年繳納罰款在500萬元左右。據申通說,這場官司是他們多年委曲求全后,第一次訴諸法律。如果依法斷案,郵政必輸無疑,他們手上有郵政違法查處的錄像。 但事情最后的結果還是不了了之。鹽城郵政局發出了撤銷處理通知書,返還扣押的郵件。申通也同時撤回起訴。之所以會這樣,申通方面坦言,打官司還不只是法律問題,關鍵要給郵政局留足面子,否則就可能面臨更嚴厲的查處。而事實上,申通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就在官司不了了之的第二天,江蘇郵政又開始了新的查處。 申通南京分公司告訴記者,僅鎮江地區就被罰不下10萬元。執法人員查扣時張口就是3萬元、5萬元,而根據《郵政法》最多只能罰3萬元,但執法人員會將你一次被查扣的快件分成幾個不同的目的地后再按目的地的數量來罰成幾個“3萬元”。 郵政和快遞在同一個鍋中搶食吃,矛盾似乎已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記者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在雙方的周旋中,民營快遞可謂頗費腦筋。郵政EMS速遞車可以在車身打上統一醒目的標識,快遞公司的速遞車不僅不敢打上公司名稱,甚至恨不能連車牌號都隱去。路上跑的許多沒有名頭的“集裝箱”車,多半是快遞公司的。即便如此,民營快遞的車牌號還是被相關執法部門摸得清清楚楚,民營快遞的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難看出,李凡的這種擔心并非多余。 “我就喜歡民營快遞” 然而客戶并不理解快遞公司的“處境”,還是愿意主動找他們接活。快遞公司究竟魅力何在呢?南京新街口一家信息公司搞外聯的李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便宜。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郵政EMS標準基本資費不論遠近統一為22.5元,而民營快遞的收費是根據路程遠近決定,如南京民營快遞統一報價是江浙滬地區1000克以下8至10元/件,其他地區1000克以下15元/件。他們的郵寄目的地多在江浙滬一帶且1000克以下,這樣算來,每件就便宜14元,公司商函如果從EMS走,一年要花20萬甚至上百萬,而跟快遞公司走,則只要一半價格。 除了便宜,速度快,服務好也是客戶選擇民營快遞的主要原因。據了解,無論是同城快遞,還是城際快遞,民營快遞企業都比EMS快約50%;而從服務上看,民營快遞實行門到門服務,手對手交接,上門收件送件,對大客戶還可派駐專人到客戶處提供收發快件服務,且對寄件封裝、重量、尺寸、運遞要求沒有過多的限制。 特別是服務時間上,靈活的民營快遞公司更具競爭力。現在私營企業多,一般晚上六七點鐘才下班,一些商函也大都在這個時候處理,一般要求只要一個電話,服務人員就會主動上門收取快件,正常情況下次日就能送達。而郵政EMS吃的是“公家飯”,從不上門攬業務,要寄快件必須到相應的郵政服務點才可以辦理,稍晚點,要是郵政人員下班了,快件就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辦。這樣的業務不費勁民營快遞就能攬過來。中山東路的新時代公司負責人這么稱。 也正是這些原因,使得消費者寧愿指名道姓地要求李凡一類的快遞公司服務,而不愿選擇郵政,盡管郵政這幾年也做了大踏步地改進和提高。 數據同樣在顯示,快遞公司的這幾年的發展幾乎把郵政“逼”到了市場的邊緣。郵政的EMS從1995年起,年增長率只有2%,市場份額也從最高峰時的97%下跌到如今的33%左右。而民營快遞則依靠其靈活的經營模式,行業規模和市場份額日漸增大,特別是1998年以來,每年都以120%至200%的速度遞增。 從這個層面上來理解,郵政部門動不動拿出“尚方寶劍”揮舞一陣,將民營快遞定義成“黑快遞”,其意圖就昭然若揭。 法律灰色地帶的“尷尬” 一邊是郵政的“利劍”高懸,一邊是市場的急切呼喚,民營快遞公司的尷尬又源于何處呢?! 據愛信律師事務所徐世斌律師介紹,1986年版的《郵政法》中規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然而也是這條不太清晰的規定,成為郵政部門后來查處民營快遞公司的依據。 因此從民營快遞公司誕生之日起,就處于地下或半地下狀態。但辦一個快遞公司的手續并不麻煩,特別是當電子商務日趨廣泛的應用,市場又迫切需要大量民營快遞公司出現的時候,民營快遞公司只要到工商部門進行注冊,取得相關經營執照即可進行異地貨運。郵政部門對這種貨運公司的出現也持一種默許態度。但很快在“貨物”與“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區分認識上,雙方各執一詞,矛盾不斷。 然而,江蘇省2001年出臺的《特快專遞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賦予江蘇省郵政局對民營快遞行業審批、檢查、處罰的三項權力。這意味著郵政局在經營管理“EMS特快專遞公司”的同時,還管理著自己的競爭對手———民營快遞公司!從這個角度來講,郵政扮演的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 顯然,該《辦法》的出臺突破《郵政法》,賦予了省、市、縣(市)郵政行業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地位,而《郵政法》中規定郵政執法大隊只有檢查權,行政處罰權應該由工商部門行使。 那么這個《辦法》又是怎么出臺的呢?記者采訪南京郵政部門時,也許是記者提出的問題對他們來說太敏感,對方把“皮球”踢到了省郵政。而江蘇省郵政的一位辦公室負責人不知是自覺底氣不足還是心存顧慮,對記者的采訪也是諱莫如深。 郵政壟斷該不該打破? 這所有一切矛盾的解決,似乎都指望著新郵政法的出臺。據了解,眾目關注的新《郵政法》已經六易其稿卻遲遲不能通過。其猜測的聲音很多,特別尖銳的指出,方案是由郵政部門制定,因此他們絕不會“狠”下心來放棄自家的權利,主動打破專營壟斷。 那么郵政專營是怎么出臺的呢?能不能打破呢?根據老郵政法的解釋,法律之所以規定信件的寄遞由郵政企業專營,是因為通信管理權是國家主權的組成部分,關系到國家的信息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通信安全。近年來,一些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信件專營法律,紛紛涉足信件寄遞業務,導致寄遞市場混亂,侵犯了郵政信件專營權,危害了國家民族利益和廣大人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國家郵政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即使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承諾開放的只是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之外的物品快遞服務。因此打破專營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據悉,對《郵政法》修改稿中將信件和非信件的界點定在“350克”,同時規定“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將國際快遞企業單列,而民營企業卻還不能得到外資的待遇,有明顯歧視色彩。 另一個焦點是,快遞業務是郵政普遍服務,還是商務服務。這個身份對快遞公司而言很重要。根據剛剛實施的《行政許可法》規定,快遞行業不屬特許經營,就應實行是登記制。這樣一來,郵政部門“管不了”快遞業,也就不能對其設立門檻和收取郵政普遍服務基金。 郵政法如果和行政許可法發生沖突,該聽誰的呢?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魏寶平告訴記者,《郵政法》屬于特別法,《行政許可法》是一般法,在兩者發生沖突時,特別法優先。但是,快遞業能否劃到與公共利益有關的特許經營領域而被納入“許可范圍”,還有待于探討決定。 據最新消息,新《郵政法》第6稿因“越改越壟斷”之嫌被打回重改,據國務院法制辦相關官員會上表態說,國務院可能成立獨立的第三方郵政監管機構,對郵政實施監管。 如此一來,似乎雙方也都能接受,而這一切均在期待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