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謝登科 發自北京
●2004年12月底之前,新的管理體制框架基本形成
●2005年3月前,第一批央行票據能夠發行
●2005年6月,央行票據發行達到核定票據總額80%左右
●2005年7月,對21個省份的改革試點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11月8日在北京透露,新擴大試點的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改革時間表已經基本排定,各項改革工作正在順利推進。
據介紹,今年12月底之前,銀監會將完成各省份實施方案的報批,爭取大多數省級管理機構掛牌,新的管理體制框架基本形成;2005年3月前,第一批央行票據能夠發行;2005年6月,央行票據發行額達到核定票據總額的80%左右。2005年7月,對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改革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農村信用社改革在政策扶持基本到位后,將按國務院要求的框架,在產權制度、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等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使農村信用社的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在認真總結8省市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最近決定將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范圍擴大到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8月底在京召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后,擴大試點的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積極行動,認真貫徹,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銀監會組成5個專門小組,分赴各地調研指導,并于近期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在沈陽召開了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推動改革工作開展。
據了解,各擴大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時采取多種形式對國務院文件和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進一步提高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重要意義的認識。各地按要求成立了改革的專門組織機構,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本地的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出臺了一系列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湖北、河南等省的改革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其他各地的方案也將于近日陸續開始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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