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認為是“風險轉嫁”,一方則認為“風險控制”。就在人保財險的新版車損險激起全國范圍“500元免賠額是‘霸王條款’”的爭論后,中國消費者協會和中國保監會的人士近日分別發表了不同看法。
中消協保監會 各執一詞
前天,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就此事發表看法:“經營者不應將虧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他表示,中消協歷來反對任何形式的亂漲價或變相亂漲價行為。人保財險作為相對壟斷行業的經營者,推出如此重大的措施,應當事先向消費者征求意見。
然而,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董波也表明態度:人保新車損險產品是經過保監會批準的,并不涉嫌違規。他說:“從審批情況看,現在平安產險、太平洋產險等公司都已引進了免賠額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恰恰是人保在‘跟進’其他公司好的做法。”只看到了“500元絕對免賠”,沒有看到個性化的附加條款就稱其為“霸王條款”,無異于斷章取義。
車主意見分歧 專家另有看法
新車險一出臺,許多車主便表示不滿,500元以下的碰擦損失在保險事故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新車險用免賠條款推卸掉大部分賠付責任,這不就是打著“保費多多益善,賠付越少越好”的主意嗎?
但也有不少車主認為,二三百元的小事故報案、取證、理賠麻煩也不少,如果自行解決,續保時能得到保費優惠未嘗不可。再說不滿意可以不買這家的保險,需要不計免賠額還有相應的附加險可供選擇。
與此同時,保險業專家的看法卻近乎一致:不能說設立免賠額就是“霸王條款”,就是轉嫁企業風險。它并不符合“霸王條款”的3個標志:歧視性、欺詐性和制約性。如果保險公司將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花在對大量發生的小額賠付的勘損上,這將提高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最終導致保費水漲船高。
復旦大學保險系主任徐文虎教授昨天對記者表示:“免賠額是一種控制風險的保險技術。在發達國家,車輛保險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有利于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新版車險也體現了這一點,對此大家有一個理解過程。估計國內其他保險公司也會很快跟進。現在車主說保費高,保險公司不能一味地通過提高保費來降低自身面臨的風險,而應運用技術來控制風險,從長遠來說這有利于把保費降下來。”
他同時認為保險公司在條款出臺前,沒有做好意見的征詢工作。
入世競爭 企業被逼出招
據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人士介紹,同樣的情況下,購買原來不計免賠額的車損險主險,與現在包含500元免賠額的主險加上500元不計免賠額的附加險,其功能和價格是一致的。之所以推出給予低風險用戶更多費率優惠、對高風險用戶上調費率的新版車損險,還有更深層次含義。根據入世承諾,今年年底前保險業將對外資全面開放,國內保險公司將直面國際保險公司的沖擊。這一切“逼”著保險公司改進自己的產品,使之更符合市場需要。
平安產險也表示,暫時沒有新動作,今后將根據市場的需求變化來科學厘定費率標準,制定適當的銷售策略。
本報記者談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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