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須買責任險 醫療事故保險公司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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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4日 08:25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盧亭)昨天,《關于北京市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今后本市所有的國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即公立醫院)必須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遇到醫療事故時,由保險公司來參與為患者的損失“買單”。
市衛生局透露,醫療責任保險是由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合作開展的一種醫療執業責任保險業務,具體的保險公司將通過公開招標來選擇,但必須是具有開展醫療責任保險業務資質的保險公司。而醫療糾紛的調節處理機構必須經保險公司委托,而且配備了相應的臨床醫學、藥學、衛生法學和保險的專業人員。 同時,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保險條款將由市衛生局與具有開展醫療責任保險業務資質的保險公司共同擬定。醫療責任保險的費率將按照醫療風險的大小等因素進行合理設計。但鼓勵保險公司根據市場需求、醫院的往年醫療事故數量等分別制訂條款和費率,滿足不同醫療機構的差異化需求。 《意見》要求,被保險人不應當因其責任險而獲取經濟利益,因此醫療機構也不得因醫療責任保險而提高醫療收費標準和增加患者負擔,保險費可從醫療機構的業務費中支出,列入醫療機構的成本。 相關新聞 保險公司 醫護每年交二三百元保費 據太平保險北京分公司責任險部經理梁忠華介紹,目前北京10家財產保險公司中,經營醫療責任保險、規模最大的是太平保險北京分公司,此外人保北京分公司也有少量涉足,其他財險公司還是空白。 梁忠華說,太平保險北京分公司自從去年3月開始實施醫療責任險以來,已經與北京的16所醫院開展了合作,其中大醫院8所,包括朝陽醫院、天壇醫院、北大醫院、兒童醫院等。 梁忠華說,醫療責任險主要是針對在醫院中發生的醫療糾紛,其中特指在診療和護理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包括醫療人員、醫技科室(化驗室、藥房等科室)和護理人員。在發生醫療糾紛后,保險公司是否理賠,要看相關的醫務人員是否投保。 醫療責任險的保費來源于三部分:醫院床位、醫生、護士,也就是說,如果醫院有100張病床,每張床位收的保費為200元,每名醫生保費為300元(包括醫技科室人員),護士每人保費為260元。絕大部分醫院都是由醫院負擔一部分,醫生、護士自負一部分。(記者 李英輝) 朝陽醫院 去年保險公司代賠70萬 據朝陽醫院醫務處的胡處長介紹,在此意見發布之前,該院已經參加了醫療責任險。 胡處長說,過去該院規定,在發生醫療事故時,院方、科室和事故責任人將按照50%、20%和30%的比例來分擔。這樣做,本意是為了共同防范出現醫療事故,但在日常操作中難免影響到日常的醫療工作。 該院與太平保險公司簽訂了醫療保險合同后,院方承擔一定的保費,醫生護士每年只需支付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保險費,就可以在一些醫療事故中由保險公司向患者及時支付部分費用,緩解醫患矛盾。僅去年,保險公司就為醫院代付了約70萬元的賠償。 同時,院方與保險公司也有協議,在醫療事故發生比較少的時候,院方可以獲得一定的優惠。胡處長說,出于聲譽考慮,院方也不希望出現過多的醫療事故,也會主動加強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僅從患者投訴量來說,該院今年10個月的投訴量還不及去年的一半。 (記者盧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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