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董月梅 通訊員 藍嵐
應屆畢業生辦理接收手續時免交費用,辦理出入境證件可少交200元,下崗人員免交人才擇業登記費……記者近日從廣州市物價局了解到,廣州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收費新規定從6月1日起施行,應屆畢業生及下崗人員將成為最大受益者。
一、收費項目更細化。從6月1日起,廣州市人才交流服務收費將執行新標準,2000年開始執行至今的舊標準同時廢止。新規定共設置了16個大項目和26個小項目,而由兩部分收費項目構成的原規定只有13個大項和23個小項;新規定在項目設置的內容上更細化了,如明確了“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人才服務”、“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手續”、“辦理辭職、辭退人員身份認定”、“代辦集體戶入戶”、“集體戶管理”等為不收費的公益性服務項目。新增了“人才測評服務”、“代辦畢業生學歷證書鑒定”等項目及明確規定了收費標準。
二、收費項目標準有變兩相比較,一些收費標準有所變動,比如,人才擇業登記費從每人10元降為5元,代辦出入境證件每人從每次350元降為150元,人才交流會的門票從原來每人20元降為10元,攤位費由原300元/個/天改為由舉辦單位根據租賃成本等自行確定,也可以雙方協商收費;而代辦其他有關證件費則由原3元/人次上調為5元/人次。保存人事檔案及保留人事關系收費不再區分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委托保存,統一為每人每月20元。
三、兩類人受到優惠。下崗人員求職登記憑下崗證免收人才擇業登記費;個人委托擇業介紹成功服務費,應屆畢業生及下崗人員減半收費;舉辦人才交流會的門票,應屆畢業生減半收費,下崗人員憑下崗證免收費。新規定還明確,政府人事部門在辦理干部調動時,不按此規定收費;各人才交流機構應與服務對象簽訂委托書,不得強制服務并收費。
據了解,廣東省已有不少地方如深圳、韶關在去年就已經實行了新的規定。
(子琦/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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