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蘭達“聯姻”中國的現實困境(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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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5日 15:34 《全球財經觀察》雜志 | |
加拿大的態度 由于五礦要收購的是諾蘭達100%的股份,所以除了從該公司第一大股東Brascan公司手上獲得42%的股權外,其余的58%還要經過普通股股東投票決定。因此收購能否成功,還取決于類別股東們的態度。 更加令收購事件前景不明的是,加拿大政府這方面的反應也顯得比較激烈。 根據加拿大投資法,外國公司收購加拿大公司的股份超過一定數額后,交易必須得到加拿大工業部長批準。工業部長通常在考慮交易對就業的影響、加拿大人繼續參與管理的程度、交易對勞動生產率和競爭的影響后再做出決定。 加拿大部分主流媒體接連發表多篇文章指出,中國的不良人權紀錄使得諾蘭達公司不應該出賣給其國有公司。相當一批不滿此項收購的評論者隨之而動,他們以中國的人權紀錄惡劣為由,要求政府阻撓這個交易。國家郵報更連續發表措辭嚴厲的文章,強烈反對把諾蘭達公司賣給中國五礦。 有些人認為,本次事件是中國在全球經濟中重要性逐漸提升的一個標志,有些人則擔心一個加拿大礦業公司被一個中國國企收購會不會因此帶上共產主義的原則和價值標準。加上有美國的報告提到,中國一些國企牽涉到勞工的人權問題。不少加拿大國會議員認為此次收購事件應該就此叫停。 加拿大工業部部長愛默生David Emerson10月7日表示,在中國五礦收購諾蘭達公司的問題上,他將會把人權問題考慮在內。對記者回應此項收購的時候,他相當慎重地指出,“我們不得不嚴肅考慮這會開創一個什么樣的先例。我們都關心人權問題,但也應考慮長遠的經濟后果。我認為在此類問題上,除了利益,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公司的文化背景。”不過最后他還是表示,在諾蘭達收購問題上,經濟因素還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他補充說:“我個人認為,我想加拿大政府也認為,同中國的貿易和投資關系非常重要。” 根據加拿大投資法規規定,非加拿大公司收購加拿大企業是受到該法規的制約和保護的。而根據加拿大投資法規,超過237萬美元的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的公司股權交易,需要通過政府審核,由工業部部長來衡量這個交易對于加拿大是否有利。 而這個評估有以下六個方面的依據,買家在加拿大雇傭員工的計劃,聘請加拿大經理和主管的計劃,其生產,科技發展以及創新方面在加拿大的影響,在加拿大的競爭問題,與聯邦、省經濟文化政策的兼容,以及對加拿大全球經濟競爭力的影響。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人權問題不屬于在加拿大投資法規里面提及的標準之一。加拿大工業部國際事務分部的相關人士接受本刊記者咨詢時很清楚地回答。 根據現行法規,一旦收購或者參股的申請得到工業部的受理,部長最長有75天時間來評估。而到期除非得到提出申請的投資者愿意延期,否則工業部長就要在期限之內給出一個決定。 然而,加拿大政府將對中國五礦收購諾蘭達公司的交易進行綜合審查的消息傳出后,股票自然受到沖擊。多倫多證券市場上,在金屬價格普遍猛漲的情況下,諾蘭達公司的股票卻跌了5%。 加拿大薩曼伙伴公司分析師戈迪認為,中國五礦收購諾蘭達公司的交易雖仍在談判之中,國家郵報的一系列負面報道卻已影響了民眾的情感。 諾蘭達公司的發言人丹尼思庫特(Denis Couture)則對關于中國的一些正面信息未被更有力地傳播表示驚訝。 “有些人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把車放在馬的前面(擋住去路)。”丹尼思在接受電話訪問的時候這樣形容目前的感覺。“我們公司希望越過這些障礙,集中精神盡快完成最后的協議,然后我們就能騰出手來做其他方面的事情了。” 《全球財經觀察》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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