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職業婦女可領生育津貼 昨起征求市民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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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9日 11:48 北京青年報 | |||||||||
北京市擬出臺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昨起開始征求市民意見 北京的女職工將領到生育津貼。北京市擬出臺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以保障職工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障。生育保險是通過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昨天開始征求市民意見的《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草案)》規定,北京市的生育保險費將實行全市統籌,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費由企業以本單位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之和為繳費基數,以0.8%的比例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基金將用來支付像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國家或本市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生育保險待遇。 這就意味著,今后女職工可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年生育保險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期限計算。在享受生育津貼后,企業不再支付生育女職工同期產假期間的工資。同時,符合相關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等,也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不用職工個人負擔。 按規定,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領取生育津貼或者報銷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申請后,一般情況下應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于符合條件的,核定后一次性計發。 據悉,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預計將在2005年施行,將適用于本市的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具有本市戶口的職工。從現在至年底,其草案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上征求市民意見。(袁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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