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稱長假在家工作或隨時候命都應算加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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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4日 09:17 北京晨報 | |||||||||
“長假頭三天加班費是三倍工資,后四天是兩倍工資”已經為多數人熟知。但是老板要求帶回家做的活兒算加班嗎?不用去上班但需“隨時候命”算加班嗎?有關專家對此明確表示,這些行為都屬于加班,應規定付給員工加班費。 “放假前,老板笑呵呵地告訴我不用加班,只要休息時‘順便’想出新項目的策劃案就行了。但這意味著我至少4天什么也不能干,只能冥思苦想,與平時上班沒兩樣!”就職
黎建飛解釋說,金先生的老板提出的要求是錯誤的、不合理的。老板如果需要員工加班,應該先征得其本人同意,在員工同意加班的基礎上與其商定加班的具體時間、工作量,并按這個約定付給加班費。同樣,“不用上班但需隨時候命”的要求也是有違《勞動法》的。《勞動法》對加班方面規定的一個重要宗旨是:休息時間是勞動者的權利,無論是法定休假日(長假的前三天),還是公休日(長假的后四天),勞動者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休息方式,而“順便干活”、“隨時候命”的要求限制了勞動者的休息方式,又使雇傭者逃避了付加班費的責任。(記者 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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