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最低工資到手不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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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3日 07:01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周志忠 楊洲 目前,銀川市餐飲服務業就業人員中,其月工資標準普遍低于380元。在一些加工制造業,工人們的工資也同樣僅在300元左右 日前記者來到銀川市富寧街一家面館,這里生意興隆,3名年輕服務生跑前跑后,端盤
在鬧市區的一家快餐店,記者問店老板:“你知道銀川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嗎?”他點了點頭。但當記者指出他給服務人員支付的工資明顯低于這一標準時,他立即解釋說,“我們管吃管住,當然工資開得低一些。”顯然,這位老板對最低工資的理解有著偏差。《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最低工資規定》則規定,對勞動者包吃住,屬于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工資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來自寧夏南部山區西吉縣的李燕,在銀川市解放街一家餐館打工。她告訴記者,老板每月開給她350元工資,但一個月下來,除了租房、吃飯之外,所剩無幾。為了能攢些錢學美容美發手藝,她將生活標準降到了最低程度。手頭的拮據壓抑著愛美的天性,整個夏天,她只能換著穿兩件低價買來的過時衣裙。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銀川市餐飲服務業就業人員中,其月工資標準普遍低于目前銀川市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在一些加工制造業,工人們的工資也同樣僅在300元左右。更令人擔憂的是,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的負責人還不知道銀川市最低工資標準,也不知曉已施行了近半年的《最低工資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法律與保障部副部長袁盛珠告訴記者,目前,銀川市一些用工單位在落實《最低工資規定》上存在的問題很多,不僅工資標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些用人單位甚至還存在著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惡意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等違法問題。 面對就業崗位的緊缺、生活的壓力和高昂的維權成本,大多數打工者明知用人單位開出的低工資及一些苛刻要求違法違規,但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面對低得可憐的工資,打工者為什么不理直氣壯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甘肅來銀川打工人員王娟無奈地告訴記者:“我雖然知道目前銀川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可現在找份兒活干比登天還難,哪還敢提工資的事兒?” 寧夏勞動就業服務局一份統計資料顯示,近幾年,寧夏每年僅城鎮新增勞動力就多達10萬人,而全區只能提供4萬個就業崗位。不僅如此,全區還有80萬人的農村富余勞動力等待轉移。 面對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嚴峻現實,面對就業崗位的緊缺和生活的壓力,大多數打工者明知用人單位開出的低工資及一些苛刻要求違法違規,但為了找份工作,只能委曲求全、忍氣吞聲,任憑用工單位一方說了算。 銀川市步行街一家服裝店導購員小陳向記者講述了她自己的一段遭遇:她來店里應聘時,老板將早已填好的一份勞動合同拿來,只讓她簽個名字就算了事。她注意到,合同上除了對工資標準(300元底薪)及勞動紀律作了規定外,勞動保障、勞動期限、違約責任等只字未提。 銀川市勞動監察大隊副隊長沈勇說,上述用工單位的做法正是利用了勞動市場管理混亂和打工者本身的弱勢心理,如此背景下即使簽訂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往往因維權成本過高而無奈地選擇放棄維權。 寧夏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法規與綜合處處長楊海富介紹說,用工期間或完工后發生糾紛爭議,按照法定程序,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再由本單位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再不行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最后可以向法院起訴。整個程序走下來,大約需要半年時間,而且需要繳納近千元的仲裁、訴訟費用。這讓一些身無分文的勞動者望而卻步。一些打工者無奈地說,出門在外,勢單力薄,打這樣的官司我們心里實在沒底。即使官司打贏了,付出的代價太大,也得不償失。 保證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保障部門責無旁貸 國家《最低工資規定》的實行,體現了政府對勞動力市場中困難群眾的關懷與保護。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拿不到手,其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已經成為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 一些社會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當地《最低工資規定》已施行近半年,而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卻并不知曉,對此,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各地工會應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人員深入到建筑工地、企業和社區等公共場所,免費發放宣傳資料,宣講工資政策,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尤其要加強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宣傳,告誡企業必須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同時,還要提醒廣大職工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一定要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促進用人單位依法用工。 針對當前勞動力市場的混亂狀況,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級勞動執法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在加強日常勞動執法檢查的同時,加大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行為的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維護勞動者的報酬權。 處在執法前沿的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由于其執法力量和執法經費不足,在查處私招亂雇、拒簽合同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往往陷入疲于奔命的境地。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察處處長張斌告訴記者,全區從事勞動監察執法的專職人員只有26人,一些市縣僅有1名執法人員,可按規定,檢查時必須兩人同時進行。個別縣(區)設了機構卻未安排人員。目前,除銀川市勞動監察大隊配備一輛汽車外,其余市縣均未配備車輛。這顯然與當前日益龐大且欠規范的勞動力市場不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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