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校企女出納挪用40萬炒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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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07:56 新京報 | |||||||||
本報訊 (記者 李欣悅 通訊員 陳濤) 昨日,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天華集團下屬某公司財務部出納韓某走上了被告席,主動坦白了她曾三次挪用公款40余萬元用于個人炒股。因為對檢察機關起訴的事實供認不諱,海淀法院簡化審理了此案。
今年38歲的韓某向法院承認,從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間,她利用擔任北航天華集團下屬的某公司財務部出納一職之便,以支付“禮品”、“借儀器款”、“往來款”的名義,私自填寫轉賬支票,先后三次挪用本單位公款40.143萬元,打入西南證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環中路證券營業部其個人股票賬戶內進行股票交易。 雖然很快韓某就將挪用的公款悄悄地歸還給單位,但在一次單位的審計過程中,審計部門發現該單位在財務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問題。 看過審計報告的韓某感到了不安,去年12月24日,她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寫進了年終總結報告中,向單位作了坦白,并在已歸還挪用款的基礎上又將自己在股市上所得的收益也都交給了單位,作為單位資金被挪用的補償。 由于韓某主動向單位承認了犯罪事實且將已挪用的公款全部歸還,法院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昨日的庭審中,由于韓某對檢察院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主審法官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規定,決定對此案按照普通程序簡化審理。 因為韓某主動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表現,且認罪態度較好,檢察院在庭審中提請法院在量刑時能夠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韓某在最后陳述的時候,也哭著請求法院能夠給予自己一個改過的機會。 本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