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和社保局:企業輪休期間不得減工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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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1:44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趙鵬) 隨著本月起我市企業因用電問題開始實施輪休制。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本市工業企業停工休假期間的工資發放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有關企業不得因此削減職工的工資。 據有關部門規定,為減少集中用電,從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間,非連續生產型工業企業將根據本市電力供應方案按區域、分4批統籌安排職工進行為期一周的停工休假。
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關于在本市電力迎峰度夏期部分工業企業停工休假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該局有關人士介紹說,《通知》規定,對于非連續生產型企業在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間安排職工停工休假的,視同企業本年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可以自9月1日起,通過每周只安排1天公休,以6天工作制來折抵集中休息時的工時。因此,企業在職工集中休假期間不得削減其工資收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人士解釋說,所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也就是說包括在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間安排職工停工休假所損失工時,在以后通過每周減少一定假期補償回來的工時計算方式。這種做法將不會影響到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總休息時間。 相關新聞 明起6389家企業職工輪休 本報訊 (記者于心欣)市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做好2004年夏季電力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7月8日至8月31日,全市6389家具備一定規模的非連續生產型工業企業,將根據本市電力供應方案按行政區域實行輪班制,統籌安排職工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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