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S.MW華府12月13日訊】周一,F(xiàn)ranklin Resources(BEN)和美國證管會(SEC)宣布,F(xiàn)R將向SEC支付2000萬美元的和解費,雙方將就FR向出售其基金股票的證券經(jīng)紀商提供行銷報酬的調(diào)查案達成和解。
Franklin Resources的下屬機構(gòu)Franklin Templeton Distributors以及Franklin Advisers Inc.將支付這2000萬美元的罰款,以及1美元的以不當手段牟利的罰款。
SEC指控,在2001至2003年間,F(xiàn)ranklin與39家券商/經(jīng)紀商達成了將其基金的股票“優(yōu)先上架”協(xié)議,做為交換,F(xiàn)ranklin將相關的經(jīng)紀傭金中的5200萬美元支付給這些券商/經(jīng)紀商。SEC指出,F(xiàn)ranklin沒有向基金的董事會或基金股東充分透露上述協(xié)議的存在。
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總部位於加州San Mateo的Franklin無需承認或否認SEC的上述指控。
SEC舊金山辦公室的官員海雷恩-莫里森(Helane Morrison)表示,他們希望上述和解協(xié)議能發(fā)出一個強烈的訊號,“Franklin不當使用基金資產(chǎn)向券商公司換取優(yōu)先上架權(quán)的做法觸犯了本委員會保護基金股東利益的規(guī)定。”
Franklin將雇用一家獨立諮詢公司來制訂各部門如何分擔罰金的計劃,還將雇用一位員工制訂如何管理公司“優(yōu)先上架”活動的政策。
在周一公布的和解之前,十一月份Franklin曾就類似的案件與州政府達成過和解。今年11月17日,F(xiàn)ranklin Templeton Distributors同意向加州政府支付1800萬美元的和解費,就政府指控FTD沒有透露向那些將其共同基金賣給投資者的券商提供報酬一事與政府達成和解。
Franklin還同意改革“優(yōu)先上架”付酬的方式。根據(jù)與加州政府達成的協(xié)議,F(xiàn)ranklin必須歸還與Franklin Templeton基金交易相關的1400萬美元不當所得,向加州政府支付200萬美元的罰金并負擔200萬美元的其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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