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S.MW維吉尼亞州11月17日訊】投資者自以為從股市運動中識別出來的所謂型態,即使不是大多數,也有許多完全是子虛烏有。
這種都市神話,我在以前專欄中用不少篇幅暴露過。
面對投資者談論的多種市場型態,挑戰是:既不要輕信,又要避免走向另一個極端
--從而得出結論認為一切都是隨機現象(因此根本不存在任何型態)。
這樣做的目的,是對型態同時持懷疑和開放式的接受態度。
現在看來,我在一年前一篇專欄中談到所謂“科技股冬天(Tech Winter)”這種季節性型態時,就顯得有些輕信。這個名稱是投資通訊Independent Advisor for Vanguard Investors編者韋納(Dan Wiener)首先提出來的。今年,他又在投資通訊中專門用一篇文章談論這種現象。
他寫道:“進入十一月天氣變冷,科技股卻開始升溫。從歷史資料看,十一月至次年二月期間,科技股表現能夠超越大市。雖然出現這種結果的機率不是百分百,但也相當接近。因此,我將這四個月稱為‘科技股冬天’,如果市場重復其歷史型態的話,那么今年年底對投資者來說將是溫暖如春的。”
于是,我決定對“科技股冬天”進行嚴格的統計測試--去年我就忽略了這個。結果我遺憾地發現,這種型態不能得到統計數字的明確支持。
為了替自己的輕信開脫,我應當指出,韋納擁有良好的表現紀錄。例如,在過去十年來我所追蹤的共同基金類投資通訊中,Independent Advisor for Vanguard Investors的表現目前排在第六位。
自1992年我開始追蹤韋納的表現以來,他的模板投資組合年均回報領先威爾夏5000指數0.4%,同時易變性(風險)卻比市場低了19%。
當然,我不能說沒有人能夠設計出一種統計上的測試,以證明科技股(按照某種定義)在十一月至次年二月間表現格外出色。
然而,如果該型態果真像韋納說的那么強勁,我想就應當會在我所采用的統計測試中有所顯示。
我用于測試的資料,是標普公司(Standard & Poors)指數部門提供的一系列類股過去15年的月回報數字。
也許有人會說,為什么不回溯至1989年以前呢?我的理由是,近年來“科技股”的定義已經改變了如此之多,我不確定1989年之前的資料是否具有密切的相關性。
對于每個類股,我將其十一月初至次年二月末期間的月回報與全年月回報進行比較,看是否存在冬天的季節性強勢是否能得到統計數字的明確支持。
只有一個類股在冬天顯示出較強的季節性特征,這就是標普的“非必需消費品(Consumer Discretionary)”類股,其中包括85家獨立的公司,如汽車廠商福特(Ford)(F)和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GM),百貨商J. C. Penney(JCP)、May Department Stores(MAY)和Nordstrom(JWN)。
但即使是這個類股,證據也不是那么充分。
更為重要的是,按標普的分類,被視為典型的“科技”類股--資訊科技類股,卻并未顯示出冬天更強勁的季節性傾向。
這并非說眼下至明年二月末這段時間科技股表現不會出色,而是說,盡避科技股表現格外好些,但與冬天不冬天并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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