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下令重新審核福特兩起事故賠償案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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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0日 01:11 新浪財經 | ||
【CBS.MW華府19日訊】周一,最高法院將兩樁針對福特汽車(F)的賠償訴訟交回州法院重新審理,最高法院認為,地方法庭關於賠償金的原判決過於嚴厲。 在其中一個案件中,最高法院命令一家加州法庭重新審核要求福特汽車賠償2億9000萬美元的原判決是否過於嚴厲。十年前,一輛福特生產的運動休閑車發生了翻車事故,導致一個家庭的三位成員喪生,加州法庭遂判決福特向受害者家庭賠償2億9000萬美元。 此外,最高法院還命令一家肯塔基法庭重新審核要求福特向一個受害者家庭賠償1800萬美元的判決,這位受害男子是因為一輛福特生產的輕型卡車翻倒後并撞擊他而喪生的。 截至周一美東時間下午12:50,福特汽車的股價下跌15美分,至9.87美元。 在獲悉上述判決後,福特汽車在一份簡短的聲明中指出,公司預計在下一步的審理中,兩案的賠償金將被“大幅削減或完全取消”。 今年四月最高法院曾指出,加州法庭的陪審團沒有考量如此數額的賠償金對一家公司正常運營的影響。 在加州法庭的判決中,陪審團2億9000萬美元的判決相當於福特汽車當時凈市值的1.2%。最高法院認為,這可能導致極為嚴重的後果。 在對加州法庭判決的上訴過程中,福特汽車的律師瑟多爾-鮑特羅斯(Theodore Boutrous)指出,如此高額的賠償超過了合理的限度。 在四月份的判決中,最高法院沒有說明何種額度的賠償懲罰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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