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繼先
近期,債券市場創新的節奏顯然加快。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里先后出臺了《國債買斷式回購競價交易》、《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及《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等,涉及的市場不僅有銀行間市場,也包括交易所市場。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而言,上述每一項創新之舉都帶有一
定的“奠基”性質。
其實,每一項創新都經歷了比較長的孕育過程,而非“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以債券遠期交易為例,2002年市場上已開始出現,被部分機構成員用來作為避險的工具。而且,這一制度從正式著手研究,到現在推出,也經歷了一年多的反復討論、幾易其稿的過程。至于信貸資產證券化,10年前就開始有這方面的討論。試點機構之一的建行從1999年至今共向央行遞交了6套住房貸款證券化的試點方案。如此長時間的準備,體現了監管層的謹慎,更重要的是,要判斷市場時機是否成熟,以確保推出之后能夠順利發揮作用。
可以發現,2005年以來,債券市場創新的重點是豐富債券及相關金融產品,而這又是從兩個角度入手。
一是增加債券的發行主體,吸引更多的機構通過債券融資。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為銀行等金融企業發行一般性債券提供了支持,剛剛頒布的《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則為優質的非金融企業解決流動資金困難提供了渠道。這既豐富了債券品種,又增加了企業債券融資、能改善企業資本結構,達到了“一箭雙雕”的效果。
另一方面,向衍生金融產品領域邁進。有關國債買斷式回購競價交易和債券遠期交易方面的規定就充分體現了這種意圖。分析人士認為,這將是我國債券市場發展中“里程碑”式的事件。因為,“327國債事件”后,封存了將近十年的“利率衍生工具”又有了新生的希望。
但業內人士認為,債券市場創新還需要更大的魄力。除了交易所與銀行間兩個債市的割裂狀況外,更主要的是風險規避問題。
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利率往往是一國的基準利率,而在我國,利率市場化程度最高的債券市場卻不能形成基準利率。更為重要的是,債券市場最重要的風險———利率風險規避機制并沒有建立。市場期望遠期債券交易能起到一定的緩解作用,但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還要等具體細則的出臺。當初被市場寄予希望的買斷式回購在兩個市場交易均十分冷清,被看好的國債買斷式回購競價交易在交易所推出后也僅成交一筆。
因此,債券市場的種種創新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各方發揮出更大的魄力,債券市場創新還需要適當加速。畢竟,當前我們的市場基礎建設和投資機構的作用已經“今非昔比”了。市場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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