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廣東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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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4日 05:43 中國證券報 | |||||||||
釋義 在本發行公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下列詞匯具有以下含義: 發行人或本公司:指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本期債券:指總額為10億元的“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 元:指人民幣元。 本次發行:指本期債券的發行。 發行公告:指發行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發行本期債券制作的《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公告》。 發行章程:指發行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發行本期債券制作的《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章程》。 承銷團:指主承銷商為本次發行組織的,由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組成的承銷團。 擔保人: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其廣東省分行提供擔保。 擔保函:指擔保人以書面形式為本期債券出具的債券償付保函。 主承銷商:指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法定節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條 債券發行依據 本期債券業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財金[2006] 470號文件批準公開發行。 第二條 本次債券發行的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機場路 法定代表人:劉子靜 聯系人:孫廣平 聯系電話:020-86123005 傳真:020-86123005 郵政編碼:510403 二、承銷團 。ㄒ唬┲鞒袖N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聯系人:盧凱,甘霖,朱曉莉,鄒炎 電話:010-65051166 傳真:010-65051156 郵政編碼:100004 。ǘ└敝鞒袖N商 1.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南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聯系人:陳藝紅,陳植 聯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41樓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3577 郵政編碼:510075 2. 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聯系人:張謐 電話:0755-83516223 傳真:0755-83516213 郵政編碼:518034 。ㄈ┓咒N商 1. 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主樓5樓 法定代表人:吳張 聯系人:溫宇輝,胡瑜萍 電話:020-87322668 傳真:020-87325041 郵政編碼:510095 2.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三路平安大廈 法定代表人:葉黎成 聯系人:徐麗,胡建新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901 電話:010-66210376 傳真:010-66210376 郵政編碼:100032 3.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至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聯系人:程俊橋,李鑰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60號首鋼國際大廈6層 電話:010-82291162 傳真:010-82291130 郵政編碼:100088 三、擔保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其廣東省分行提供擔保 營業場所:廣東省廣州市東風中路509號 負責人:吳建杭 聯系人:彭程,劉樂樂 電話:020-83011550 傳真:020-83011589 郵政編碼:510045 四、托管人 (一)一級托管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5層 法定代表人:張元 聯系人:孫凌志 電話:010-88087970 傳真:010-88086356 郵政編碼:100032 。ǘ┒壨泄苋耍罕酒趥袖N團中已開通企業債券柜臺系統的承銷機構 五、審計機構:廣東康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57號13樓 法定代表人:黃印能 聯系人:張琪娜 電話:020-85591700 傳真:020-85591810 郵政編碼:510620 六、信用評級機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7號 法定代表人:關建中 聯系人:李琪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霄云路26號鵬潤大廈B座20層 電話:010-64606677 傳真:010-84583355 郵政編碼:100016 七、發行人律師: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聯合大廈15層 經辦律師:王英哲,張承 電話:010-65882200 傳真:010-65882211 郵政編碼:100020 八、承銷團律師: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19號華普國際大廈714室 經辦律師: 徐曉飛,詹越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12號新華保險大廈6層 電話:010-65693399 傳真:010-65693836 郵政編碼:100022 第三條 發行概要 一、發行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二、債券名稱: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簡稱“06粵機場債”)。 三、發行總額:10億元。 四、債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債券為10年期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年利率為4.0%,在債券存續期內固定不變。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息。 五、發行價格:債券面值100元,平價發行。以1,000元為一個認購單位,認購金額必須是人民幣1,000元的整數倍且不得少于人民幣1,000元。 六、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投資人認購的本期債券在中央國債登記公司開立的一級托管賬戶或本期債券的二級托管人開立的二級托管賬戶中托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認購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和質押。 七、發行范圍及對象:本期債券通過承銷團設置的發行網點和在廣東省設置的零售營業網點公開發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公民(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及境內機構(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均可購買。 八、發行期限:7個工作日,自發行首日至2006年4月3日。 九、發行首日:本期債券發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6年3月24日。 十、起息日:自發行首日開始計息,本期債券存續期限內每年的3月24日為該計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計息期限:自200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23日。 十二、還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計利息,本金自兌付首日起不另計利息。 十三、付息首日:2007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十四、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當天)。 十五、兌付首日:2016年3月2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隨后的第1個工作日)。 十六、集中兌付期:自兌付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包括兌付首日當天),投資人可于該期間內向相應的托管機構領取其應得的本金。 十七、本息兌付方式:通過本期債券托管機構辦理。 十八、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十九、承銷團成員:主承銷商為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副主承銷商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銷商為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債券擔保:本期債券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十一、信用級別: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為AAA級。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6個月內,發行人將向有關證券交易場所或其他主管部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請。 二十三、稅務提示:本期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第四條 發行人簡況 一、發行人基本資料 名稱: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注冊地址: 廣州市機場路 法定代表人:劉子靜 注冊資金: 叁拾億元 二、發行人基本情況 發行人前身為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集團公司。2004年2月20日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集團公司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函[2004]54號《關于同意設立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的批復》組建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經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主營航空器起降服務、旅客過港服務、航空地面服務等。 發行人目前包括以下分支機構: ●5個控股子公司,即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 3%)、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持股51%)、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集團物資設備公司(持股100%)、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集團綜合開發公司(直接持股96.15%、間接持股3.85%)、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集團云港物業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持股90%、間接持股10%); ●7個經營性分公司,即黃花湖培訓中心、南戴河培訓中心、計算機中心、房地產管理部、湛江機場公司、梅縣機場公司、汕頭機場公司。其中湛江機場公司、梅縣機場公司和汕頭機場公司為2004年根據廣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粵國資函[2004]7號《關于同意組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的函》劃歸發行人; ●2個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即廣州民航醫院、白云機場公安局。 發行人經營業績良好,保持穩健發展。截至2004年12月31日,發行人總資產為158.05億元,凈資產為59.35億元,資產負債率為36.07%。2004年,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為19.31億元,完成凈利潤0.98億元。根據未經審計的內部財務快報,2005年上半年,發行人實現營業收入11.32億元,凈利潤0.65億元。 三、發行人控股的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發行人控股一家A股上市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簡稱“G穗機場”,代碼“600004”)。目前發行人持有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60.3%的股權。 截至2004年底,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定期航線有112 條(其中國際航線28 條),通航城市113 個,通航航空公司28 家,白云國際機場已成為中國連接世界各地的重要口岸機場和國際航空交通樞紐。截至2004年12月31日,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為78.12億元,凈資產為39.67億元,資產負債率為47.20%。2004年,主營業務收入為15.41億元,實現凈利潤2.84億元。 第五條 擔保人簡況 一、擔保人基本情況 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銀行”)授權,本期債券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是建設銀行所屬分支機構,建設銀行將依法最終承擔擔保人在擔保函項下的全部民事責任。 建設銀行于2004年9月17日由原中國建設銀行改制設立而成,是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商業銀行產品與服務。2005年10月27日,建設銀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上市后,建設銀行全部發行在外的股份達2,246.9億股。 截至2004年底,建設銀行擁有境內外營業機構網點及下屬子公司14,467 個,員工310,391人。截至2004年12月31日,建設銀行總資產為39,047.85億元,所有者權益為1,947.44億元;2004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269.53億元,實現凈利潤483.88億元。 二、擔保函主要內容 擔保人為本期債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了擔保函。擔保人在該擔保函中承諾,對本期債券的到期兌付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及本期債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內,如發行人不能按期兌付債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擔保人保證將債券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企業債券登記機構或主承銷商指定的賬戶。 第六條 承銷方式 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副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銷商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組成承銷團,以余額包銷的方式進行承銷。 第七條 信用評級 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期債券的信用級別為AAA級。主要評級觀點如下: 一、我國機場業處于快速成長階段,發展前景廣闊,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空間; 二、中央和地方政府為新白云機場航空樞紐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公司未來的經營與發展面臨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新白云機場作為國內三大航空樞紐機場之一,航空運輸業務發展迅速,推動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經營性凈現金流快速增長; 四、新白云機場區位優勢明顯,航空客貨運需求旺盛,為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五、近三年來,集團公司資產流動性較好,資產負債率水平較低,主營業務收入保持快速增長,經營性凈現金流穩步增加; 六、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為本次債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消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具有很強的增信作用。 預計未來1-2年內,我國國民經濟將繼續快速發展,對航空運輸的需求將會持續增加,帶動機場行業保持較高的發展速度,發行人也將獲得較大發展,大公對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本期債券的評級展望為穩定。 第八條 認購與托管 一、本期債券采用實名制記賬方式發行,采用中央國債登記公司一級托管和在已開通企業債券柜臺系統的承銷商二級托管相結合的托管體制,具體手續按中央國債登記公司的《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登記和托管業務規則》的要求辦理。該規則和開通企業債券柜臺系統的承銷機構名單可在中國債券信息網查閱(www.chinabond.com.cn)或在本期債券承銷商發行網點索取。 二、中國公民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認購本期債券;境內法人憑加蓋其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認購本期債券;境內非法人機構憑加蓋其公章的有效證明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認購本期債券。如法律法規對本條所述另有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認購本期債券的金融機構投資者應在中央國債登記公司開立甲類或乙類托管帳戶,或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債券結算代理人開立丙類托管帳戶;其他機構投資者可通過債券承銷商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債券結算代理人在中央國債登記公司開立丙類托管帳戶,也可在已開通企業債券柜臺業務系統的債券承銷商處開立二級托管帳戶;個人投資者在已開通企業債券柜臺業務系統的債券承銷商處開立二級托管帳戶。 四、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時,不須繳納任何附加費用;在辦理登記和托管手續時,須遵循債券托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五、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投資者可按照國家有關法規進行債券的轉讓和質押。 第九條 債券發行網點 本期債券通過承銷團設置的發行網點和在廣東省設置的零售營業網點公開發行。具體發行網點見附表一。 第十條 認購人承諾 購買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被視為做出以下承諾: 一、投資者接受本發行公告和發行章程對本期債券項下權利義務的所有規定并受其約束; 二、本期債券的發行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并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并接受這種變更; 三、本期債券的擔保人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合法變更,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并依法就該等變更進行信息披露時,投資者同意并接受這種變更; 四、如果本期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獲得批準,則投資者可自愿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轉托管到證券交易所指定的相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由承銷商代為辦理有關手續。 五、在本期債券的存續期限內,若發行人將其在本期債券項下的債務轉讓給新債務人,則在下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的前提下,投資者(包括本期債券的初始購買人和二級市場的購買人)在此不可撤銷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該等債務轉讓: 。ㄒ唬┍酒趥l行與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審批部門同意本期債券項下的債務轉讓; 。ǘ┚托聜鶆杖顺欣^本期債券項下的債務,有資格的評級機構對本期債券出具不次于原債券信用級別的評級報告; 。ㄈ┰瓊鶆杖伺c新債務人取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后正式簽署債務轉讓協議,新債務人承諾將按照本期債券原定條款和條件履行債務; 。ㄋ模⿹H送鈧鶆辙D讓,并承諾將按照擔保函原定條款和條件履行擔保義務;或者新債務人取得經主管部門認可的由新擔保人出具的與原擔保函條件相當的擔保函; (五)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就債務轉讓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十一條 債券本息兌付辦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付息首日為2007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本期債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含付息首日當日)。 。ǘ┪瓷鲜袀⒌闹Ц锻ㄟ^債券托管人辦理;上市債券利息的支付通過登記機構和有關機構辦理。利息支付的具體事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行人在有關主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說明。 。ㄈ└鶕䥽叶愂辗煞ㄒ,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應繳納的有關稅收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金的兌付 (一)本期債券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本期債券兌付首日為2016年3月2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集中兌付期為兌付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含兌付首日當日)。 (二)未上市債券本金的兌付由債券托管人辦理;上市債券本金的兌付通過登記機構和有關機構辦理。本金兌付的具體事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行人在有關主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的兌付公告中加以說明。 第十二條 已發行尚未兌付的債券 截至本期債券發行前,發行人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無已發行尚未兌付的債券。 第十三條 籌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籌集資金10億元將全部用于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聯邦快遞亞太轉運中心、航站樓東三和西三指廊、中性貨運站及A3和B3站坪等項目建設。 一、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聯邦快遞亞太轉運中心項目 該項目位于廣州新白云機場,總投資18.29億元。按滿足2020年日均快件吞吐量17.9萬件、日均分揀量12.5萬件的需求進行設計,該項目計劃于2008年投入運營。 二、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航站樓東三和西三指廊項目 該項目位于廣州新白云機場,總投資9.48億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分別延長東、西連廊與兩個指廊連接;建設候機廳、登機橋、商業服務、站坪服務、到達廊道、行李提取廳、到達大廳等部分;建設東三、西三指廊各23個近機位登機橋,總建設規模95,000平方米,設計新增年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該項目計劃于2008年投入使用。 三、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中性貨運站項目 該項目位于廣州新白云機場,總投資4.31億元。項目首期設計規模為貨郵吞吐量達到52萬噸,本期擬建設貨運大樓及附屬工程40,039平方米,代理庫40,800平方米,貨機坪10個停機位等工程。該項目于2005年1月動工,2007年1月投入使用。 四、廣州白云國際機場A3和B3站坪項目 該項目位于廣州新白云機場現有航站樓北側,總投資3.21億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場道工程,助航燈光,站坪照明與機務用電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新建機位25個,新建站坪總面積38.4萬平方米。該項目于2005年9月動工,2006年10月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風險與對策 投資者在購買本期債券之前,應當仔細考慮下述風險。 一、風險 。ㄒ唬┡c債券相關的風險 1.利率風險 受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和國家宏觀政策的影響,市場利率具有波動性。由于本期債券采用固定利率結構且期限較長,在本期債券期限內,如果市場利率上升,這將使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的收益水平相對降低。 2.兌付風險 如果受市場環境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發行人不能從預期的還款來源獲得足夠資金,可能影響本期債券本息的按期兌付。 3.流動性風險 發行人計劃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申請在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由于具體上市審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方能進行,發行人目前無法保證本期債券一定能夠按照預期在相關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亦無法保證本期債券會在債券二級市場有活躍的交易。 (二)與機場行業相關的風險 1.監管風險 民航、機場作為受管制的特殊行業,發行人的日常航空性主營業務受到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管,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頒發機場使用許可證、制定民用航空器使用民用機場及其助航設施的收費標準、環境保護和安全監管。監管政策的調整,尤其是航空收費水平的調整,可能會對發行人的收入和盈利造成不利影響。 2.行業周期性風險 航空運輸業是典型的周期性行業,國家和地區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將直接影響對發行人提供的服務的需求,進而可能引起發行人的航空性和非航空性主業收入相應出現波動。 3. 與其他運輸行業的競爭風險 發行人航空性主營業務依賴航空公司的旅客量及貨運量,而航空公司客貨運輸則面臨來自公路、鐵路及水路運輸等其他類型交通工具的競爭。航空客貨運輸雖然方便舒適,但其費用通常高于鐵路、公路和水路運輸的費用。隨著我國鐵路和公路網絡的不斷完善,航空運輸與公路或鐵路運輸之間的客運和貨運業務競爭可能進一步加劇。 。ㄈ┡c發行人相關的風險 1.整合風險 根據民航總局機場屬地化改革,2004年,發行人前身廣州白云機場集團公司被下放到地方,與梅縣、汕頭、湛江機場組建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由于發行人正在進行對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和梅縣、汕頭、湛江機場的資產、負債和業務整合,整合完成后可能對發行人的資產及盈利情況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2. 業務競爭風險 白云機場面臨來自其他機場的潛在競爭。一是來自周邊機場的競爭,珠江三角洲地區200公里范圍內有深圳、珠海等機場,同時臨近香港和澳門機場,該等機場對白云機場均構成一定程度的競爭。二是來自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及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在國際航線和轉機航線方面的競爭,隨著這兩個機場運載能力的持續快速提高,會吸引更多國內及境外航空公司經營往返這兩個機場的國際直達航班和轉機航班,從而可能與白云機場的國際轉機旅客業務形成競爭。 二、對策 。ㄒ唬┡c債券相關風險的對策 1.利率風險的對策 本期債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慮了對利率風險的補償。此外,本期債券擬在發行結束后申請在相關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如上市申請獲得批準或核準,本期債券流動性的增強將在一定程度上給投資者提供規避利率風險的便利。 2.兌付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目前經營狀況良好,現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現金流可以滿足本期債券本息兌付的要求。發行人將進一步提高管理和運營效率,嚴格控制資本支出,確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盡可能地降低本期債券的兌付風險。此外,本期債券由建設銀行授權其廣東省分行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進一步增加了本期債券本息兌付的可靠性。 3.流動性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推進本期債券的上市申請工作。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商也將促進本期債券交易的進行。另外,隨著債券市場的發展,企業債券流通和交易的環境將持續改善,便利的交易條件將降低債券流動性風險。 (二)與機場行業相關風險的對策 1.監管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將加強與相關政府及部門的溝通,及時把握政策動態和行業信息,并適時制定應對策略,有效降低監管政策的變動對發行人業務經營的不利影響。 2.行業周期性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直接服務于珠江三角洲地區乃至整個華南地區。珠江三角洲作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和調整,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符合市場經濟運作規范的經濟結構,資源配置相對合理,發展穩定,發行人相信地區經濟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給發行人的市場造成重大沖擊。 3.與其他運輸行業競爭風險的對策 盡管其他運輸方式會對航空運輸及本公司業務帶來競爭,但隨著我國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出行方式的改變,以及貿易產品結構的升級,航空客貨運市場仍將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同時,本公司作為廣東省機場的管理者,將通過發揮白云機場的中樞地位優勢,合理拓展并完善廣東省、華南地區乃至東南亞的航線網絡,進一步發揮航空運輸的優勢,提升下屬機場的服務質量,從而不斷提高運營和收益水平。 (三)與發行人相關風險的對策 1.整合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積累了幾十年機場管理經驗,未來廣州機場業務增長前景良好,發行人將在當地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力爭迅速高效完成整合,并保持良好充足的現金流狀況,降低業務資產重組可能對發行人財務產生的不利影響。 2. 業務競爭風險的對策 發行人將擴建新白云機場現有航站樓以提高發行人的客貨吞吐能力、改善服務設施,同時提高服務質量,并采取必要措施為國內外航空公司開辟支線航線提供有利條件,吸引更多客戶,從而使新白云機場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樞紐機場。此外,發行人將根據業務發展不同階段的需要,在條件成熟時通過合作經營、兼并收購等方式,擴大規模,并通過有效整合,以提高發行人的核心競爭力。 第十五條 發行人與擔保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與指標 一、發行人2002、2003和2004年經審計及2005年上半年的主要財務數據與指標 金額單位:萬元 注1:發行人2005年上半年財務數據為未經審計的內部財務快報數。 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2003、2004年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2 金額單位:百萬元 三、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2002、2003、2004年的主要財務數據4 金額單位:百萬元 注2:建設銀行自2004年9月17日由原中國建設銀行改制設立以來,中國會計準則下僅披露了2003、2004年的財務報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公司2002年財務數據為原中國建設銀行數據。 注3:由于原中國建設銀行2002年財務報表披露口徑同建設銀行2004年財務報表不同,無營業收入科目,此處的營業收入計算公式為:營業收入=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資收益 注4: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的主要財務數據均為未經審計的管理報表數據 四、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資產負債表(見附表二)。 五、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利潤及利潤分配表(見附表三)。 六、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現金流量表及補充資料(見附表四)。 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資產負債表(見附表五)。 八、中國建設銀行2002年經審計的合并資產負債表(見附表六)。 九、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利潤表(見附表七)。 十、中國建設銀行2002年經審計的合并利潤表(見附表八)。 十一、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合并現金流量表及補充資料(見附表九)。 十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2002年、2003年和2004年未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見附表十)。 十三、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2002年、2003年和2004年未經審計的利潤表(見附表十一)。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期債券的發行人律師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已就發行人發行本期債券出具法律意見書。發行人律師認為: 一、發行人作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具備《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的發行企業債券的主體資格;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本期債券,符合《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的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 二、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本期債券具體發行方案的有關批準尚待獲取得外,發行人已經取得發行本期債券所需取得的其他批準和授權,該等已經取得的批準或授權合法有效。 三、擔保人就本期債券所提供的擔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擔保函合法有效并可依其條款強制執行。 四、未發現《發行章程》在重大事實方面存在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綜上所述,發行人取得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本期債券發行批準后即具備發行本期債券的法定資格和條件,發行人據此發行本期債券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七條 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一、上市安排 本期債券發行結束6個月內,發行人將向有關證券交易場所或其他主管部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請。 二、稅務說明 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三、關于發行人募集資金投向與控股上市公司產生同業競爭情況說明 發行人是廣東省人民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經營主體,主要負責廣東省的白云、梅縣、汕頭和湛江機場的投資建設和經營,代表廣東省政府協調管理上述四個機場。發行人控股的上市公司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負責廣州白云國際機場的生產和經營。 根據發行人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時作出的承諾,“發行人將不會單獨或與企業、個人、合伙或其他任何組織以投資、聯營、合資、合作、合伙、承包、租賃等方式,生產、經營或銷售與上市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直接或間接地競爭或可能競爭的業務、服務及產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除外的企業、個人、合伙或其他任何組織,生產、經營或銷售與上市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直接或間接地競爭或可能競爭的業務、服務及產品! 發行人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進行的航空主業建設與投資,在建成后均將交由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并由上市公司選擇合適時機收購。發行人與上市公司在經營管理職能和業務區域上有明確的劃分,在上市公司作為管理當局的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不存在同業競爭關系。因此,本次債券募集資金投資的廣州白云國際機場航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會與上市公司形成競爭。 四、備查文件 。ㄒ唬﹪矣嘘P部門對本期債券的批準文件; (二)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章程; (三)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ㄋ模┲袊ㄔO銀行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ㄎ澹┲袊ㄔO銀行廣東省分行2002年、2003年和2004年未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蠊珖H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為本期債券出具的信用評級報告; 。ㄆ撸⿹H藶楸酒趥鼍叩膿:; 。ò耍┍本┦懈偺旃\律師事務所為本期債券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五、查詢地址 投資者可以在本期債券發行期限內到下列地點查閱上述備查文件: 。ㄒ唬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機場路 聯系人:孫廣平 電話:020-86123005 傳真:020-86123005 。ǘ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8層 聯系人:盧凱,甘霖,朱曉莉,鄒炎 電話:010-65051166 傳真:010-65051156 如對本發行公告或上述備查文件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發行人或主承銷商。 附表一: 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網點表 注:表中帶 * 號的為對個人零售的網點。 附表二: 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合并資產負債表 金額單位:萬元 附表三: 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合并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金額單位:萬元 附表四:發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合并現金流量表及補充資料 現金流量表 金額單位:萬元 附表四(續): 現金流量表及補充資料 金額單位:萬元 重要提示 本發行公告旨在向有意投資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的投資者提供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凡欲認購本期債券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發行公告。發行人保證本發行公告與企業債券主管部門核準的《2006年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企業債券發行章程》客觀內容相一致,并且在作出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詢后,確認截止本發行公告刊登之日止,本發行公告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主管部門對本期債券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債券風險作出實質性判斷。 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