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4年記帳式十期國債付息有關事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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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1日 01:3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證券報 各結算單位、基金管理公司: 根據《財政部關于2005年記帳式國債還本付息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5]7號),我公司將從2005年11月25日起代理兌付2004年記帳式(十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第1年
三、我公司在確認代理付息資金到帳后,于11月24日匯總指定交易在各法人結算單位名下投資者的應收本期利息清算數據,并于次一工作日將兌息資金劃付至相關結算單位在我公司的交收賬戶內,由相關法人結算單位負責及時支付給投資者。享有本次利息但尚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我公司將在其辦妥指定交易后,通過結算單位兌付本次利息。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