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嚴重違規評級機構面臨出局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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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4:51 第一財經日報 | |||||||||
央行要求建立以違約率檢驗為核心的考核制度 本報記者 胡進之 發自上海 今后的評級市場將更加規范。在日前召開的評級機構年會上,央行表示,對于嚴重違規的機構,比如債券評級違約率非常高的機構,央行將嚴厲處罰,甚至可能出局。
今后如果有債券出現不能兌付的情況,但是債券發行時,評級機構給出的級別很高,那么評級機構很可能面臨重罰。簡單說,央行要求評級機構的評級報告能夠反映出債券的風險,從而使投資債券的風險成本反映在債券的利差中。 一名參會人士透露,央行領導在會上表示,評級報告揭示風險一定要明確。比如企業發行短期債來搞長期投資,評級報告必須揭示出來。 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對信用風險的揭示以及評級的需求隨之增長,評級機構在信用風險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評級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評級機構業務質量存在差異,存在不正當競爭;評級機構還沒有樹立起公信力;市場各有關主體對評級還不夠重視。 目前中國有5家評級機構有債券評級的資格,但是由于投資者對于評級報告沒有迫切的需求,導致評級機構在進行評級時存在一些壓價等不正當競爭的情況。一家評級機構曾透露,做一個項目的收費不夠出差開銷的成本。 央行在年會上表示,下一步要做的兩件事情:一是建立并實踐以違約率檢驗為核心的考核制度;二是成立評級機構行業組織,以加強行業自律。 關于考核制度,評級機構人士表示,之前其實也有一些考核的制度,從這次會議上的意思看,要求比以前更嚴格了。央行提出了2006年銀行間債券市場評級工作要點,包括建立評級報備制度,建立評級報告管理制度和建立事后檢查制度。 與之前不同的是,報備制度新增加了評級機構需要向發債企業所在地的央行機構報備。央行要求評級機構在與發債企業簽訂評級合同之后、進場之前,須向央行征信管理局和發債企業所在省份央行分支行征信管理處報備,否則評級機構不得進場。 行業協會問題提出已久,但是民政部門關于成立行業協會的要求是必須達到30家成員,目前有銀行間市場評級資格的只有5家機構,達不到成立行業協會的標準。 今年3月29日,央行曾出臺信用評級管理指導意見,央行表示將建立以違約率為核心考核指標的檢驗體系,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質量進行驗證,并向社會公示評級違約結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