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5月25日 05國開07債券可選擇贖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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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9日 15:1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見習記者 萬方芳 本報訊 根據國家開發銀行2005年第七期金融債券發行辦法,本期債券的持有人可選擇在2006年6月1日(第一次)向發行人全部或部分回售債券,回售債券面值為1000萬元及其整數倍, 回售價格為99.8元/百元面值,即發行人按每百元面值向投資人支付99.8元本金。 債券贖回受理期間:2006年5月9日-2006年5月25日。
本期金融債券為五年期浮動利率債券,按季付息,本期債券的持有人可選擇在2006年6月1日、2007年6月1日、2008年6月1日及2009年6月1日向發行人全部或部分回售債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