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ABS遭遇增值稅攔路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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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0日 09:3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備受期待的券商資產證券化遲遲未能擴容,權威人士透露其中緣由———券商ABS遭遇增值稅攔路虎 證券時報記者 彭露 吳清樺 由券商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即將推出的消息在業內流傳已久,并備受期待,然
該權威人士告訴記者,增值稅是擺在監管層眼前最大的麻煩。對于券商主導的ABS,目前并沒有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必然涉及到資產讓渡,由此產生的增值稅成為壓在發行人和券商背上一塊很大的負擔。 記者了解到,中金公司已經推出的“聯通收益計劃”和“網通受益憑證”,在產品的設計上更傾向于“準資產證券化產品”,在稅收方面沒有太多阻礙。而廣發證券的“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同樣是采用了“抵押擔!钡姆绞竭M行融資,因此也規避了增值稅產生的基礎。 該權威人士透露,隨著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拓展,監管層對后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標準化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提供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資產證券化項目的稅收中性就成了最大的難題。 一位負責資產證券化研究的人士分析說,在資產證券化項目中,對發行人而言,資產轉移的方式決定了納稅義務的產生。目前國際上常見的資產轉移方式有信托、真實銷售和擔保融資三種。在擔保融資的情況下,由于資產的權屬沒有發生轉移,因此不用繳納增值稅。 “但是擔保問題越來越成為資產證券化實施中的難點!惫獯笞C券一位相關人士指出,由于可用于質押的物權容易出現法律瑕疵,且銀行在提供擔保時是按照風險權重較高的風險資產進行核算,其對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有直接的影響,而有擔保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的認定也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因此用抵押擔保方式實現資產證券化項目中的資產轉移并非長久之計。 該人士進一步解釋,由于沒有設立特設信托機構(SPV),目前,國內券商主導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是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形式開展的,而目前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難以成為如高速公路收費權等一些物權的所有者,這就存在基礎資產無法真實銷售的問題,無法做到發行人的破產風險隔離和有效的信用增級。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有必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實現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能夠享有物權所有者的地位。但是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后,基礎資產實現了真實銷售,但這個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問題就變得較為突出了。 一部分人建議,應該先對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的各種資產轉移方式做出詳細規定,然后進一步細化納稅義務發生的規定,在系列的法律法規健全后,針對券商及其相關業務的發行人推出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免部分新增稅收,才能實現券商ABS的稅收中性,加快其發展速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