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機構質押式回購新規出臺 債市壓力可緩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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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09:3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羅進 清溪)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5月8日正式實施以前,昨日記者獲悉,關于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如何進行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規定終于出臺。 據多家機構證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曾于近日將一份名為《關于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參與國債回購業務通知》下發到相關機構,通知同時給出了上述三類機構
通知指出,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參與融資回購交易,在2006年4月30日(含)之前,可以不受融資規模限制,繼續按現行回購交易結算業務制度進行交易、結算;4月30日之后,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應逐步壓縮老的融資回購規模。自5月8日起,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應采取措施,將老融資回購逐步切換到新制度的融資回購。 業內人士表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此次正式發文,主要是要求上述三類機構配合交易所完成過渡期。 此前,由于交易所債券市場規定,在5月5日之前各會員的國債質押式回購融資余額不得超過1月25日收盤時的余額規模,因此一些機構紛紛拋售在交易所掛牌的非跨市場國債,將資產向銀行間市場轉移。 市場人士普遍認為,通知的出臺,對目前正處在調整中的交易所債市是利好。一位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資總監表示,其實在日前上交所電話通知之后,市場已經對此作出了良好反應,此次正式通知將有利于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緩解了市場壓力。 上周五上證國債指數結束連日來的下跌,小幅上漲。上證國債指數以110.06點開盤,收盤時以110.11點報收,上漲0.06%,成交量也從連續10個交易日的不足10億元,放大到11.69億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