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債管理辦法已報央行會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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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03:10 第一財經日報 | |||||||||
此前,央行人士曾表示:財務公司發金融債有利債市發展 本報記者胡進之發自上海 讓許多財務公司望穿秋水的《財務公司債管理辦法》很快將會出臺。消息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目前該管理辦法已經報央行會簽,估計很快將會出臺。”
關于財務公司發債的問題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由于財務公司屬于金融機構,因此之前所依據的法規主要去年4月27日央行頒布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央行當時表示,金融債券是指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這些金融機構法人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也就是說所有的金融機構包括財務公司原則上都符合發行金融債的條件。 之前一級市場發債的管理辦法有:1998年頒布的《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暫行管理規定》和2004年頒布的《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但是沒有關于其他金融機構的金融債發行說明。 不過由于目前金融機構發債既需要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意,也需要銀監會的認可,屬于雙頭監管,銀監會也需要出臺配套細則。具體什么時候能夠發債目前還沒有明確。一位財務公司人士告知,從去年3月份開始,銀監會已經在起草相關文件,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下文。他表示,現在財務公司確實不能說是最優良的金融機構,也有許多問題存在,比如管理方面和資金方面。 財務公司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內部性,一般多給集團內部機構提供金融服務,而一般大型集團才具有成立財務公司的資格,大型集團的下屬企業又多有長期貸款。這就導致了財務公司的存款多是短期的,而貸款是長期的,造成了資產的錯配。因此盡管財務公司可以通過其集團發行短期融資券這類短期性融資債券,但是不能解決其根本問題。上述財務公司人士表示:“我們想發債都快想瘋了。” 消息人士告知,目前有很多財務公司都希望發債,北京就有很多財務公司申報,但是可能都不能趕在第一批發行。原先傳說可能在第一批發債名單中的中航油財務公司可能不能在第一批名單之列。而第一批中大部分仍是“中”字頭的企業,如中石化,中糧集團等。原因是“新產品出來,肯定希望做得比較漂亮一些,保證質量。短期融資券也是這樣。因此第一批發債的企業肯定是質量優良的財務公司。” 央行有關人士曾表示,通過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是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的有效措施。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服務于企業集團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發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企業集團的資金需求,起到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資產結構的作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