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倩
近兩年,有1650家金融機構和近3000家大中型企業參與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貨幣政策傳導的直接渠道,已經成為央行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場所。但是,由于我國債券市場發展不均衡,因此,債券市場作為宏觀調控的“傳感器”,其功能的發揮依然存在較大的局限性,主要原因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發展較快,而公司債和其他債券的發展相當緩慢。
近來,管理層似乎已經充分意識到債券市場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以來,尤其是最近一個月,央行接連出臺了一系列發展債券市場的重大政策措施。看來,在目前股票市場一些深層次矛盾一時難以有效解決的情況下,穩步推進債券市場發展變得更具現實意義了。
5月11日,央行頒布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在對金融債券發行行為作出規范的同時,允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自此,我國債券一級市場的大門終于對境內注冊的幾乎所有金融機構開放了。
在推出商業銀行次級債、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農業發展銀行金融債等金融產品的基礎上,5月26日,央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一舉推出了5家大型企業發行的109億元企業短期融資券。同時,資產支持證券也在緊鑼密鼓籌劃之中,推出指日可待。更為引人注目的是,有消息說,目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的一般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已完全可以用“箭在弦上”來比喻了。
事實上,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發布之后,央行負責人就表示,允許除政策性銀行以外的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不僅有利于提高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能力,化解金融風險,更重要的是拓寬了企業集團的直接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后,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缺乏,導致直接融資比重低,金融資產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中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風險過度集中到銀行和政府,加大了經濟運行的社會成本。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服務于企業集團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發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企業集團的資金需求,起到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資產結構的作用。
另外,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于擴大長期投資業務。
允許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還有利于豐富市場信用層次,增加投資產品種類。目前,我國債券市場中具有國家信用的國債與準國家信用的政策性金融債占有絕對比重,具有公司信用的債券所占比重很小。這使投資者缺乏多樣化的投資選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廣度與深度。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債券的發行將為市場引入更多不同類型的發行主體,可以豐富市場信用層次,增加投資產品種類,有利于完善債券市場投資功能。
對投資者來說,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的金融債券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于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必將受到機構投資者的追捧。
我們有理由相信,央行近期推出的在金融產品、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制度等各方面的創新措施,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發展,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綜觀近期央行大力推進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的諸多政策信號,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受到,為了進一步落實“國九條”,央行正在加快推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而債券市場發展的提速不僅有助于推動資本市場快速發展,而且有利于構建一個更趨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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