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通知:2005年國債承銷團將于5月份產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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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10:41 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記者 于揚)財政部昨日發出通知稱,2005年國債承銷團將于5月份產生,在此之前,由2004年國債承銷團成員繼續履行發行國債的承銷義務。 通知稱,從2005年開始,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需按照規范的程序辦理,新的國債承銷團將于5月份產生。為保證此前國債的順利發行,由2004年國債承銷團成員繼續履行承銷義務,相應地承銷團成員與財政部簽署的各項承銷協議的有效期,延長至2005年4月30日
通知還稱,由于自身經營狀況及國債承銷義務履行情況等原因,部分承銷團成員已退出2004年國債承銷團。目前,繼續保留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機構70家,其中甲類成員23家、乙類成員45家、特別承購機構2家;繼續保留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機構3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