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可以做空了 交易所國債市場邁出歷史性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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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4日 15:0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證所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實施細則今天正式公布,交易所國債市場邁出了歷史性一步 經歷一年多的醞釀,交易所國債市場終于邁出歷史性的一步。今天,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實施細則》,并且將率先在即將發行的第十期國債上實施買斷式回購,交易所國債市場終于可以做空。
國債買斷式回購是指國債持有人將國債賣給購買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賣方再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國債的交易行為。這一國債交易方式的設計,客觀上提供了做空的可能:債券市場的投資者可以在回購期間內賣出債券,在回購期滿時買回,這樣即使在市場下跌時,賣空的一方也可以獲利。 因此,上證所國債買斷式回購方案的正式實施,將結束交易所國債市場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歷史。這對交易所國債交易機制的完善具有重大意義。 目前,在加息周期來臨的預期下,國債市場已經開始不斷積累風險,特別是在券商存在大量國債回購問題的背景下,國債價格對于基準利率變化的反應可能會以更加劇烈和頻繁的波動方式展開。國債買斷式回購的出現,使得債市做空機制得以確立,將對中國債券市場的長遠發展具有深遠意義,有利于利率走向市場化。 不僅如此,實施細則的內容顯示,買斷式回購交易在風險控制措施的設計方面頗為嚴密,明顯強于目前的封閉式回購。這表明在封閉式回購問題仍得不到全面妥善解決的前提下,上證所通過堅持不斷創新為投資者打造一個安全、便捷的交易平臺。 首先,買斷式回購將按照賬戶進行交易結算,而不再采取封閉式回購以席位進行結算的方式,從而有效地在交易制度上杜絕了債券挪用現象的發生。其次,實施細則設計了履約金制度、不履約申報、投資者市場準入、持倉上限等四大風控措施,通過約束回購市場參與主體的交易行為,審核市場參與者資質等多種手段的并用,降低買斷式回購的交易、結算風險,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盡管交易所買斷式回購在風控制度上的設計較為嚴格,增加了債券市場投資者交易成本,間接降低了買斷式回購市場的效率。但是,由于買斷式回購推出本身的意義在于為交易所國債市場增添了一個具有做空功能的交易機制。隨著這一功能的被廣泛運用,交易所買斷式回購將會逐步取得市場的認同。 資料鏈接:上證所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要素表 投資者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義開立證券賬戶的 機構投資者 品種 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券種和回購期限由上證所確定并向市場公布 交易方式 1、撮合系統競價 申報競價的價格:百元面值國債到期購回價格(凈價), 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競價方式、收盤價確定:等同現行債券現貨交易。 交易單位:手,1手=1000元國債面額。 單筆最小申報數量:1000手,最大申報數量5萬手, 申報數量必須是1000手的整數倍。 申報方向:融資方為“買入”;融券方為“賣出”。 2、大宗交易系統交易 單筆交易數量10000手以上。申報分為意向申報和成交申報, 具體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 收費標準 按現行同期限國債標準券回購的標準執行 清算原則 按“一次成交、兩次清算”原則進行 首期結算價格=上一交易日對應國債的收盤價+交易當日應計利息 到期結算價格=購回價+到期日應計利息 記賬式十期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要素表 交易日期 自12月6日上市之日起 交易方式 在目前的試點階段通過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進行 品種 7天、28天和91天 證券簡稱 0410R007、0410R028和0410R091 履約金比率 7天:1.5%;28天:3%;91天:5% 標準傭金 分別為成交金額的0.125‰、0.5‰和0.75‰ 經手費 標準傭金的5% 特別注示 買斷式回購試點階段暫不計入回購標準券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