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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有望搶跑財務公司金融債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3:20 第一財經日報

  財務公司債券管理辦法有望年底出臺

  本報記者 胡進之 發自上海

  金融債市場上只有銀行金融債而不見其他金融機構金融債的現象,有可能改變。據知情人士透露,《財務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年底即將出臺,現在已經基本擬定。財務公司隸屬
銀監會非銀司管轄。目前評級公司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知情人士還透露,首批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金融債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極有可能是中石化、中糧集團、中海油、航天科技和浦發集團的財務公司五家,而中石化是最先希望發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債的機構。

  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的希望由來已久,之前并沒有發行先例。如果能夠成功發行,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債主體和債券品種則大大增加,今后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債也順理成章。

  目前金融債發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今年4月27日央行頒布的《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央行當時表示,金融債券是指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這些金融機構法人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也就是說所有的金融機構原則上都符合發行金融債的條件。

  之前,一級市場的主要規章有兩個:1998年頒布的《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暫行管理規定》和2004年頒布的《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但是沒有關于其他金融機構的金融債發行說明,因此之前其他金融機構沒有發行金融債的先例。

  南航集團財務公司一位人士表示:“現在全國財務公司一共70多家,基本都有融資的需求,但并沒有發債的先例。目前財務公司的長期資金來源還是短缺,也就是集團內部企業長期存款來源不足,因此希望能夠通過發行金融債來彌補。”

  據她估計,目前財務公司如果發行金融債還是以2、3年的短期債為主,通過滾動發行來彌補長期資金的缺乏。

  央行有關人士也曾表示,通過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是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的有效措施。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服務于企業集團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發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企業集團的資金需求,起到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資產結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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