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就05年記賬式國債還本付息有關事宜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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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1日 07:2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為規范管理、簡化程序、保證國債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日前就2005年記賬式國債還本付息工作的有關事宜發出通知。 通知稱,國債到期或付息日(以下簡稱兌付日)前10個工作日內,暫停辦理該期國債的轉托管業務。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應于兌付日前8個工作日將本公司當期國債托管數額報送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對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
通知明確,到期國債債權登記日為兌付日前3個工作日,債權登記日后即行摘牌;付息國債債權登記日為兌付日前1個工作日。凡于債權登記日閉市后仍持有當期國債的投資人,為當期國債本息所有者,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等,應于兌付日當日營業開始前,將兌付資金撥至各投資者資金賬戶。 通知要求,付息國債支付利息后,各交易場所應對其代碼作特殊標記,以示區別。通知最后指出,國債還本付息工作政策性強,關系到國債信譽和投資者利益,各交易場所及登記公司應認真細致地做好工作。上海證券報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