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改革分拆思路不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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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2日 09:1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余豐慧 據媒體日前報道,5月9日下午,有關方面向國務院陳述了中國農業銀行改革方案。方案之一是“分拆”。另一套方案與建行、中行和工行的改革方案差異不大。“分拆方案”的具體內容是:取消現設于北京的農行總行,以省為單位設立總行,將農行地方化。該改革思路的最大好處是———農行的巨大歷史包袱將由省市區與中央共同承擔,以調動地方支持
“分拆方案”令筆者大吃一驚。筆者認為,這種方案完全不可行,如果實行這種方案可能會毀掉一個大銀行,還將帶來金融風險等一系列嚴重問題。 “分拆方案”可能帶來一系列弊端 如果實行“分拆方案”,將大大降低農業銀行抗風險的能力,很可能帶來金融風險。從世界范圍內觀察,特別是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從上個世紀80年代后,商業銀行就掀起了合并浪潮,目的在于發揮規模優勢和整體優勢,提高風險能力和競爭力。金融企業是一個特殊企業,特別是商業銀行,規模越大,管轄內調度資金余地越強、靈活性越高,抵御單個網點的支付風險、抗御單個網點以及基層行的信貸風險能力就越強。金融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最需要發揮規模優勢和整體優勢。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無論在物理網點還是網絡等虛擬網點,在規模上都是快速向大處發展。把好端端的一個大商業銀行進行分拆,從國際上看目前還沒有先例。如果把農業銀行進行分拆,一些不良貸款占比很高的分支行,風險可能很快暴露,到時國家將買單更大。而且,目前農業銀行正在發揮全國的整體優勢,正在加強管理,逐步消化這些風險因素。 如果實行“分拆方案”,將會不利于農村金融的發展,不利于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前,在農村金融機構中,有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是區域性的,郵政儲蓄功能不夠完善,農業發展銀行是政策性的,縣以下沒有機構。只有農業銀行功能最為完善,觸角遍布全國甚至海外。如果進行分拆,將給農村金融服務帶來嚴重問題,比如:在匯兌方面,縣以下為農村商品流通進行資金匯兌服務的主要依靠農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匯兌功能基本上出不了省,全國性資金匯兌基本上由農業銀行進行或代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強大的金融服務,這個時候如果分拆農業銀行,將削弱農村金融服務,是下下策。 如果實行“分拆方案”將大大降低農業銀行的競爭能力。今年年底,入世過渡期將徹底結束。國內商業銀行將直面外資銀行的競爭。而四大銀行的網點優勢、網絡優勢等是外資銀行無法比擬的。特別是農業銀行幾十年來已經形成了遍布城鄉的網點優勢,現在在代理保險業務、代理證券業務、代理各種收費業務以及與外資銀行合作等中間業務上的優勢已逐步拓展,將來外資銀行與農業銀行合作也許看中的正是這一點。如果分拆,這種競爭優勢將徹底喪失殆盡,最終必然毀了農業銀行。 金融業地方化很難取得成功 金融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在計劃經濟時期把貨幣當作“老虎”來看待,是不無道理的,如果賦予地方金融權力過大,是否會帶來金融風險等,值得思考。就像一位農村金融專家所說,將農行地方化或許不是好辦法,實踐已經反復證明,地方政府管理金融很難取得成功。目前,把農村信用社歸地方管理是否是一個好辦法,還有待觀察。歷史上也曾有過呼聲將四大銀行的一部分歸地方管理,但是,高層再三衡量,最終否決了這種建議。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有著本質的不同,農村信用社原來就是分散在縣市級以下的分散金融機構,這種分散局面給農村信用社在建立全國性、全省性匯兌網絡上造成困難,現在歸省級管理,實際上是由分散到規模化改革的過程。而農業銀行從成立之日起就是一個全國性的機構,現在已經形成全國的資金匯兌網絡、網點等,把一個規模很大、整體性很完整的商業銀行進行分拆,必須慎重。 單純為了卸包袱不是好辦法 農業銀行改革的目的在于完善內部機制和約束能力,建立一個全新的內部治理結構,提高管理水平、競爭能力,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而不是單純為了國家卸包袱。應該把農業銀行定位于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金融力量,大力支持農村城鎮化建設、農村工業發展等,然后,如果條件具備,再實行股份制改造。這樣就會在農村形成有合作金融(農村信用社)、政策性金融(農業發展銀行)和層次比較高的商業性金融(農業銀行)為主的農村金融體系,這樣,才能更好地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問題的解決。 (作者單位: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