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出路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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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2日 13:59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評論員 李利明 就在國有大銀行忙著股改的同時,地方小銀行正在忙著合并——城市商業銀行以省為單位合并組建成區域性銀行已成趨勢:安徽省的六家城商行準備合并組建成一家安徽省級股份制銀行——徽商銀行;江蘇省除了南京市商業銀行之外的幾家城商行準備合并組建成江蘇省級股份制銀行——江蘇銀行;廣東等地也有類似的構想。
在這股地方小銀行的合并潮中,有兩個特點值得注意:其一,這些小銀行合并的主要理由是為了“做大做強”;其二,合并背后都有省政府的積極支持和參與。 這些準備合并的城商行,大多資產規模較小,資產質量一般,有的還背負著沉重的歷史包袱。其發展緩慢的原因,被部分地歸結于不能跨區經營。因此,在北京銀行和上海銀行這樣規模較大、資產質量較好的城商行開始醞釀跨區經營的時候,這些規模小的城商行希望通過合并組建成規模較大的區域性銀行,從而實現跨區經營。 但是,對于資產質量較差、規模較小的城商行來說,合并是它們的生存之道嗎?把一些小舢板綁在一起是不是就成了航空母艦?——并不盡然。 那么,諸多城商行的出路在哪里呢?我們認為,一方面是它們的歷史包袱如何化解,另一方面是它們如何建立起良好的信貸文化,通過加強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來防范新的風險產生。 如果這些城商行在一個城市,面對自己熟悉的環境都不能經營好,跨區之后面對更為復雜、更不熟悉的環境,又如何能夠經營好?面對城商行跨區經營的熱情,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曾經潑冷水:中國缺少的不是全國規模的大銀行,而是在某一城市和社區能夠為當地企業和居民提供特色服務的中小銀行。她認為,廣大城商行并不應該把跨區經營視為出路,應該立足自身特點做好定位。 在城商行合并熱潮中,最為熱心的是省級政府——通過合并,各城市所屬的城商行變成省屬的股份制銀行,對分散的城商行的控制權也由各市政府上收到省政府;省屬銀行的董事長和行長也成為了省委組織部任命的廳級干部,而原來城商行的董事長和行長是市委組織部任命的處級干部。在省政府的熱心之下,我們看到了另一種可能:合并之后的省屬銀行成為省政府的小金庫,從而導致更多的“類廣發行”產生。 城商行的歷史包袱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由原來的城市信用社組建為城商行時留下的后遺癥;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干預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央行在2003年的一項調查發現,由于計劃和行政干預、政策要求和地方干預形成的不良貸款占全部不良貸款的70%。顯然,城商行合并為省屬銀行,將在還沒有擺脫市政府干預的時候,又增添了省政府的干預。 1995年《商業銀行法》生效之后,特別是1998年整頓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風險之后,各國有銀行都成為一級法人的商業銀行,它們的分支機構不再和地方政府有隸屬關系,并且貸款權限也在逐步上收,因此地方政府很難再通過行政性手段從國有銀行的分支機構獲得貸款,用以支持地方市政建設或者當地國有企業。由于沒有自己直接控制的銀行,省級政府財政出現困難,也很難通過向銀行借款來渡過難關。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能夠控制一家商業銀行,對于省級政府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 但在農信社改革中,我們已經看到了這樣一幕:本來的“一省一策”變為“全國一策”,幾乎所有的省區都成立一個統一的省級農信聯社,而省聯社的理事長或者主任往往是由省政府的副秘書長來擔任,從而省聯社被省政府控制在手中。對于這種模式,央行行長助理易綱曾經向記者表示,不排除省聯社成為省級政府小金庫的可能。 現在,將市屬的城商行合并成為省屬股份制銀行,正在上演與省聯社驚人相似的一幕。省屬銀行無論股權結構如何,只要董事長和行長的任命權在省政府,就有可能成為省級政府的另一個小金庫。 我們已經看到,廣發行就是一個由于地方政府過度干預而導致巨額不良貸款的典型,而興業銀行在福建的分支機構的不良貸款遠遠高于省外的分行,也與地方政府的干預有關。有這兩者的前車之鑒,我們對于城商行的合并熱深表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