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茜 發自大連
2006年4月6日上午9時,大連華順大廈第二次進行拍賣。
與此前的第一次拍賣相比,兩次拍賣有著驚人的相似——競拍方只有一家,均以8230萬元起拍價,買走華順大廈。
但兩次的拍賣均以當地法院的叫停而終止。早在去年11月30日,華順大廈首次拍賣結束當天,拍賣行就接到了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拍賣無效通知書,原因是早在拍賣之前,華順大廈就已被法院查封。四個月后的今年4月6日,“無效拍賣”再度上演。
據當地媒體報道,8230萬元一度是當地單體樓盤拍賣的最高紀錄。兩次拍賣的委托人都是農業銀行大連市分行(下稱“大連市農行”)。
一幢反復拍賣的大樓背后,涉及了當地農行1.72億元的貸款之謎。
兩次拍賣非名下資產
事實上,華順大廈現在并不是大連市農行名下的資產。
來自大連市房地產交易所的資料顯示,華順大廈的抵押權人分別是長城資產公司大連辦事處、大連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第一財經日報》還了解到,華順大廈的所有權人系其開發商——大連市華順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華順房產”)。
記者手里的一份以資抵債協議書,或能解釋大連市農行何以拍賣華順大廈。
這份由大連市農行、大連華興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興集團”)、華順房產在2004年8月24日簽署的協議顯示,華興集團、華順房產欠大連市農行1.72億元債務,經三方協商后,同意以華順房產擁有的固定資產即華順大廈或華順房產的全部股份,清償上述所欠債務。
1.72億元債務是一筆陳年舊賬,時間回溯到2000年12月,大連市農行曾將華興集團、華順房產所欠的一筆1.72億元債務劃轉給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大連辦事處。
一位熟知農行內幕的人士告訴記者,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大連辦事處從大連市農行接收不良債務后,國務院又發布了新的文件精神,隨后,長城資產公司大連辦事處又陸續將一部分已轉良的債務劃轉回大連市農行。
因此,并不排除這1.72億債務系長城資產公司大連辦事處,后來劃轉回大連市農行的可能。不過,“三方協議”簽署后,雙方至今未辦理華順大廈產權過戶手續。
6月13日上午,大連市農行行長王志峰在九樓會客室約見記者,但并未就記者提問作正面回復。
事實上,在三方協議簽署之前,華順大廈先后還有過兩次抵押經歷。
來自大連市房地產交易所的抵押登記記錄顯示,第一次抵押是在2000年12月12日。是時,華順房產以華順大廈15層以下為抵押物,為華興集團欠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大連辦事處7000萬元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
另一次抵押擔保發生在2001年12月29日。這一次,是以華順大廈的16到30層及另一塊土地的使用權作為抵押物,為大連恒元房屋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恒元房開”)在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2550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
工商注冊資料顯示,華興集團與恒元房開所屬的大連恒元房屋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曾有著在彼此關聯企業中相互參股的記錄,往來頗密。
華興集團與華順房產是兩個相對獨立的企業法人。但是,這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為一個名叫“鄭貴男”的人。
因工程款拖欠而被查封
然而,這棟和大連市農行并無權屬關系的大廈,卻遭其兩次拍賣。
根據《拍賣法》和行規,運籌此次拍賣的遼寧鈞誠拍賣行有限公司(下稱“鈞誠拍賣行”)至少將獲得5%左右的傭金,高達數百萬之巨。然而,在刊登第二次拍賣公告時,該拍賣行顯得異常“節省”和低調。
這份刊登在2006年3月30日《大連晚報》上的拍賣公告,被安排在報紙中縫。此外,公告版面也不是常規版面,而是刊登在《大連晚報》定期發行的增頁——《新視窗》上,而《新視窗》僅在大連的北三市(三個遠郊區縣)發行,城區里是看不到的。
盡管拍賣行試圖“低調”處理此次拍賣,但這場拍賣很快因為華順大廈至今仍屬“查封”狀態遭到法院叫停。
因為直到竣工的最遲期限之時,華順房產仍拖欠工程承建方工程款本金2397萬余元。多番催討無果后,華順大廈的施工單位、大連市明陽建筑工程公司(下稱“明陽工程”)2005年7月將華順房產告到了法庭。
據明陽工程介紹,大連市中院很快就對華順大廈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查封了華順大廈(一些文件也稱“佳地大廈”)公寓樓1~13層。期限自2005 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9日止。
“不管他們賣幾次,被法院查封了,未經法院允許,拍賣是無效的。”6月12日上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此案的程金遠法官告訴記者。
6月13日,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大工商(2006)88號文的形式,作出了撤銷上述拍賣備案登記的決定。
事實上,第一次拍賣已經被法院宣布為無效后,大連市農行還一度向鈞誠拍賣行發出催收拍賣價款的通知書。12月15日發出的此份通知中,注明“你公司提出的,影響標的物交接的法院查封問題,已妥善解決”。
然而來自大連市中院的消息是,該院從未接到過任何解封華順大廈的申請,查封問題并未解決。
“惡意串通”調查
兩次拍賣連續被叫停后,法院至今還未對此案作出最后裁決。但一個確鑿的消息是,大連市工商管理局已經成立了專案組,對兩次拍賣進行徹底調查。其中,包括對“惡意串通”的調查。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2001年發布的《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惡意串通”既包括競買人之間的串通行為,也包括競買人與拍賣企業之間的串通行為。
在大連采訪期間,曾有自稱“一名有良心的農行職工”向記者舉報稱,華順大廈用8230萬元清償銀行的1.72億元債務后,銀行找拍賣行對其進行拍賣。按照這位舉報者的說法,這期間華興集團、華順房產將和銀行“內鬼”控制拍賣,直到最后由該房地產開發商的殼公司奪得標的。這樣一來,不僅清償了銀行債務,又低價拿回了華順大廈。
不過,上述舉報內容尚無從證實。目前,華順大廈究竟何去何從還不甚明了。
2006 年6 月12 日下午5時許,記者找到在第二次拍賣中中標的泛華公司時,他們的法定代表人安玉杰正在接待客人。十多分鐘后,當客人離去記者得以進入其辦公室并說明來意時,安立即稱自己“姓董”,只說了“公司至今未接到任何部門說拍賣無效的通知”后,便匆匆而去。
“8230萬拍賣款抵償1.72億元的債務,這讓人難以接受。”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從“三方協議”的內容來看,華順大廈并不是清償1.72億元債務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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