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和法院聯手出臺清理金融積案新規,被執行人賬戶將被“公開”
晨報訊(記者 顏斐) 今后,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可到各銀行調查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法院金融案件執行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為集中清理金融債權執行積案,本市法院與金融機構聯手出臺了一系列新規。
目前,全市法院屬于清理范圍的執行積案共4萬余件,涉及標的額250余億元。其中屬于專項重點清理的金融案件近萬件,涉及標的額150億元。對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執行金融積案制定了六條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充分發揮“公布拒執人名單”、“公告懸賞”等制度的作用,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促進案件執行;對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將法院的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與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相關系統進行聯網;加大執行和解工作的力度,積極促成金融機構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議;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以物抵債的力度;金融機構將建立法院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信息的聯網機制,允許法院在任何一個營業網點查詢被執行人在該行開設的賬戶信息;各金融機構接受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對律師持令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予以積極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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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懸賞“通緝”拒執人
昨天,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自今年1月份以來,市一中院執結積案342件,執結標的達到11.9億元。據悉,市一中院計劃下周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并陸續向中止執行案件的債權人發出通知,告知債權人如果掌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在具備恢復執行條件時,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市一中院將設專人負責審查,及時重新立案恢復執行。
晨報記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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