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德軍:建設新農村必須振興農村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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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6日 09:20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中央一號文件的公布,標志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啟動。在今年的“兩會”上,新農村建設無疑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而加快新農村建設,必須振興農村金融,改變農村金融邊緣化的現狀,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在體制變革和金融創新的強有力推動下,我國的金融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就金融發展的地域結構看,城鄉金融發展很不協調且呈加劇之勢,金融二元結構
農業是弱質產業,具有高投入、低產出的顯著特征;大多數農村經濟基礎薄弱,發展農業產業化的資金嚴重短缺;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自給能力明顯不足。這樣的狀況決定了“三農”對金融具有更強的依賴性。而農村金融邊緣化導致的金融對“三農”的支持乏力,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必須按照中央一號文件關于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重構農村金融體系,盡快改變農村金融邊緣化的現狀,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組織保證和金融制度保證。 首先,政府應該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出發,從國家金融改革和金融發展的總體目標出發,盡快制定科學的、全面的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戰略和具體的實施規劃,著力打造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合作性金融機構和民營金融機構等多種形式金融機構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有序競爭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保險制度的完善、農村資本市場培育等問題,也應納入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戰略,認真研究,統籌安排。 其次,對政策性金融的功能進行調整,使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農村的金融供給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以往的實踐充分說明,解決農村經濟主體的融資難問題,不能把城市的金融發展模式簡單移植到農村,不能主要依靠“嫌貧愛富”的商業銀行,而是必須把金融的市場調節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機地結合起來,既要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更要發揮“看得見的手”的作用。應拓寬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將開發性金融推進到“縣域經濟”、“三農”和中小企業領域,使開發性金融更多地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投資。 最后,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發展多種類型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民間借貸雖屬非正規金融,但實際上具有正規金融所不具備的制度優勢、信息優勢、成本優勢和速度優勢。這些獨特優勢使其與正規金融形成了強烈的互補效應,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應采取切實措施切實改善民間借貸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制度環境,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使其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牢牢占有一席之地。應大力發展社區金融機構、小額貸款組織、小型金融擔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應盡快制定管理辦法,就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設立、運作、監管、市場退出等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加快這類金融機構的發展進程。 (作者系中國銀河證券公司高級經濟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