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銀行業務管理新規將于3月1日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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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6日 17:1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2月6日電 (記者 韓潔 徐博) 記者6日在中國銀監會了解到,銀監會近日發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銀監會發言人說,根據《辦法》的規定,外資金融機構的有關審批方式基本未變,即外國銀行分行獲準開辦網上銀行業務后,若需增加新的網上銀行業務品種,應由該分行在中
為規范商業銀行利用互聯網開展銀行業務,2001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頒布了《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發言人說,隨著商業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的不斷發展,《暫行辦法》已經不能適應電子銀行風險監管的要求,銀監會為此制定了《辦法》和《指引》。 據銀監會發言人介紹,銀監會對安全評估機構資質的認定,不同于行業準入或企業準入資格性質的行政許可,不是評估機構開展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業務的必要條件,只作為金融機構選擇評估機構時的參考。 只要安全評估機構符合有關條件和要求,即使沒有經過銀監會的資質認定,金融機構也可以聘請其實施電子銀行安全評估,但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辦法》共9章99條,分為總則、申請與變更、風險管理、數據交換與轉移管理、業務外包管理、跨境業務活動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九部分!峨娮鱼y行安全評估指引》共5章57條,分為總則、安全評估機構、安全評估的實施、安全評估活動的管理和附則等五部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