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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前面存他在后面取 新洲一信用社柜員被判刑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4日 09:57 荊楚網-楚天金報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 記者 艾紅霞 通訊員 辛法 報道:身為信用社員工,竟利用辦理業務的機會,將儲戶存款據為己有。記者昨悉,罪犯吳某因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吳某曾是新洲區農村信用合作聯合社城關信用社某分社柜員。去年3月2日,吳某乘自己當班之機,違反本單位柜員辦理取款業務的規定,偷用本單位主管領導掌控的大額取款
授權卡,擅自持儲戶周菁(化名)的存單底卡聯,將該存單上的5萬余元存款及利息,轉存至自己控制使用的存折上。

  去年3月29日,吳某利用交接班之機,采取同樣的方法,擅自持儲戶蘇華(化名)的存單底卡聯,將該存單上的11萬余元存款和利息據為己有。

  得到這兩筆錢后,吳某將其中1萬元錢借給他人,5.5萬元在賭博中輸掉,其余的錢則用于個人消費。

  去年五六月間的一天,吳某為掩人耳目,偽造了周菁和蘇華的存單,偷蓋單位的儲蓄專用章,交給單位用于平賬。

  去年7月,吳某的行為被單位發現,當月他全部退贓。

  新洲區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挪用本單位資金給個人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構成挪用資金罪,案發后,吳某全部退贓,在庭審中自愿認罪,法院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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